实行综合计时制的情况下,公司能否与员工协商增加每月...
请问各位,如果实行综合计时制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公司能否与员工协商增加每月的工资总额,从而不再支付每月超出部分的加班工资?您是拿法律标准兑现企业补偿,两个概念,风险很大的 不建议这样做,还是有风险的 {:5_214:} 这样不可行啊 存在用工风险啊。 这个可以协商,但是超过部分,你认为员工会不要吗?! 小差火 发表于 2012-10-16 16: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可以协商,但是超过部分,你认为员工会不要吗?!
员工同意增加工资总额,不另外结算加班费的。我们也已经执行了一段时间,就是这个协商是口头的,加薪公司有审批并注明不结算加班费,就是缺员工签字,这样是否风险很严重,有何补救措施啊? nitcwh 发表于 2012-10-16 20: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员工同意增加工资总额,不另外结算加班费的。我们也已经执行了一段时间,就是这个协商是口头的,加薪公司 ...
有很大风险。
因为若工资总额大于基本工资+加班费,员工肯定不会提出异议;
若工资总额小于基本工资+加班费,员工很有可能会要余下的加班费,一但有一名员工索偿成功,
后面的挡都挡不住。
就算有员工签字这样做也是违法的,因为应该给的加班费你想少一分都很难。(PS:员工自己也会算加班费的,且劳动仲裁是加班费倒置举证)
补救措施就不必了,因为这样的协议本身就违法,况且签了也没用,反而会引起员工的警觉。
个人建议:维持现状不动声色。就算有人提出异议,一定要强制压下去或采取保密性协商解决,一定不都能扩大化,想必领导层决定这样做,必定有他们的道理。
风险大,不建议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