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dj420
发表于 2013-1-4 22:38:50
如果是网上经办系统,可以保留为其购买社保时系统反馈信息
*kerry*
发表于 2013-2-5 11:47:00
没太看明白什么意思,看描述和楼主后面的回复,得出两层含义,1、这个员工与上家企业还存在劳动关系,社保由上家企业在交,但没有去上班,到了你现所在企业;2、与上家企业没有劳动关系,但员工觉得社保由上家企业全额缴纳,你现在的企业要员工自己交个人部分的社保,员工不愿意交,而且还写了承诺书,单位从成本考虑,双方最终达成一致不交社保,但员工出工伤了。
个人观点:第一种情况,如果公司明知这个员工与上家企业还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而录用这个员工,那么企业要承担大部分责任,如果对上家企业造成一定损失,那么上家企业还有可能找你所在公司麻烦,如果是员工刻意隐瞒,单位不知其还有劳动关系存在,那么员工了承担大部分责任。第二种情况:这个员工与上家企业没有劳动关系,但员工和企业都一致同意不交社保,员工工伤,不管员工是否有写承诺书,公司都要承担全责,工伤处理完毕后,公司打算为员工交社保,但员工如果还是不同意,这时公司可以此为由合理解除劳动关系,但公司有可能会补交前五年的社保费用,如果员工不主张,一般情况下公司是不会主动补交的。
最爱天齐
发表于 2013-2-5 16:47:18
如果该员工不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把原单位的社保解除掉,就算新单位想为其购买社保也无法办理啊,每个人只有一个社保帐户,所以最重要的还是要解决该员工的双重劳动关系问题。
celia-zhao
发表于 2013-2-6 08:58:20
我们公司也有这种情况,有从前家单位下岗的员工,每月还领一点点工资,前家单位帮交保险,他肯定还得需要别的工作来生活,我们现在的操作模式是让其开具证明,说明保险不交的原因,并签订承揽合同,公司给其缴纳意外险。不知道这样有没有问题,比较担心工伤这一块
JokerSeraph
发表于 2013-2-6 11:46:33
兄弟,你去年10月的贴又被挖出来了……
这类双重劳动关系的,后一家用人单位应该为其办理工伤医疗保险,具体办法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但各地社保局对能不能单独办理工伤保险会有不同的回复,我们这边是可以的。
由于国家认可双重劳动关系但又没有对这种情况下的社保缴纳进行明确,企业首先应该就此情况联系社保局,如果可能的话取得社保局无法为其办理其它四险的书面材料,同时向当地劳动监察和仲裁机构沟通该问题,如其需要可办理备案,预防将来发生劳资纠纷。
另外针对此类员工,可为其办理雇主责任险,意外伤害保险无法规避企业的赔偿责任,因一般企业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受益人为员工,从法律角度来讲该笔费用是保险公司支付给员工但由企业代发的意外伤害补偿金,而非企业应当承担的工伤相关赔偿。
如果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又不赔偿,则需要证明其因双重劳动关系对完成本企业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本企业明确提出但员工拒不改正,实在不行就找点员工违反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的问题。
找原单位报工伤不用考虑了,工伤可能会涉及伤残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等经济问题,原单位不可能愿意冒这个风险。
yazhi999
发表于 2013-2-8 10:49:38
重庆人才网cqjob 发表于 2012-10-23 15: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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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是国家法律强制执行的,不是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协商而定的。最后出了问题,公司还是要补缴员工的社保。
ycdbkun
发表于 2013-3-2 08:28:42
工伤的责任还是要由贵单位承担,虽然写了自愿放弃参保的权利,因为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所以无效。但这份材料还是有用的,如果该劳动者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不需支付。国家并无法律规定说用人单位因员工不愿参保,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经与员工协商,仍不能实现原单位停缴社会保险的,因当发函通知其原单位,说明该员工目前已经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要求其停止再为该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同时也发函给该员工,并书面报告给当地劳动行政部门。
huangjia8455
发表于 2013-3-5 12:52:48
dolala999 发表于 2012-11-1 10: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直接给他买,然后在他工资上代扣就是了啦
我们这一个身份证只能在一个单位缴纳,那位员工在之前单位缴纳 就不能在本司缴纳,除非先要求本人去前单位要求停保后我单位才能继续参保
任珺
发表于 2013-3-5 13:12:57
炎羽凰 发表于 2012-10-23 10: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直接给他买,然后在他工资上代扣就是了啦。买社保本来就是强制的。要是买了,他不同意,更好,让他自己辞职 ...
因为办理社保前公司必须先为员工办理录用手续,但是该员工是由上家单位仍在继续缴纳社保的,所以肯定不能办理离职退工手续的。故而“直接给他买保险”不具有实际操作性。
任珺
发表于 2013-3-5 13:22:15
因为员工在入职前就已告知公司他的社保缴纳及与原单位的关系情况,而且这种关系也存续了5年之久,所以很显然公司是不能以“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建议公司可与员工通过沟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是在劳动合同终止时结束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