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续签的问题。
先说说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06年-08年1月1日 签了第一次合同。
08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签了一次合同
如果到2013年公司一直没有续签合同 然后我又一直在上班。但2013年 上了几个月后公司突然说不续签合同(当然架设它会以公司不主动续签合同进行赔偿)。
问题:
这个时候如果我提出以公司拖欠劳动报酬(工资和加班费),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赔偿补偿金可以吗?
因为如果按照公司的不续签合同。我只能拿到5个月的补偿金。如果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拿到8个月。
我应该怎么操作能得到最大利益呢?
可能存在双倍工资的问题。 hzc19872010 发表于 2012-10-24 13: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可能存在双倍工资的问题。
双倍工资我知道 这个没什么异议。主要还是不续签我08年1月1日之前的补偿拿不到 这个论坛的大神都到哪儿去了? 路过 合同到期,超过1个月不续签,就是双倍工资的问题了 yaya毛豆芽 发表于 2012-10-25 14: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合同到期,超过1个月不续签,就是双倍工资的问题了
嗯 我明白 但公司支付了双倍工资后 还是有这个续签问题啊 。对吗?
关于双倍工资我没有争议 这个肯定会要求的。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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