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HR 发表于 2012-10-31 22:21:14

员工法定产假之后的“假期”社保及公积金问题

公司某员工在公司工作多年,预计今年产子,年中请产假,经与老板协商,同意修养半年,即在法定产假之外多休息三个月;法定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公司按平时正常工资发放,扣除社保和公积金个人应缴的部分;法定产假之后的的假期不发放工资;
现在的问题是,由于在法定产假98天后,该员工还可以休息几个月,但是不再发放工资,由于还要回来上班,公司不暂停其社保和公积金的缴纳;也就是说在多出来的几个月的假期里,公司还会继续为其缴纳社保和公积金,询问各位HR,在这种法定产假之外的假期,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是否应在后续员工回来上班时扣回,是扣回公司应缴的部分,还是个人应缴的部分,还是公司和个人缴的那一部分都要扣回?
因为涉及到算工资的问题,不太清楚这一部分到底应该怎么算,毕竟老板私人同意多给的假期已经不是法定产假了,员工没有来上班的这段时间的社保和公积金是否算公司“垫付”的,在后续的工资中扣回?

允茜 发表于 2012-10-31 22:36:08

我觉得应该扣除个人缴费部分,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鱼会飞 发表于 2012-11-1 08:39:21

因劳动关系未终止,故公司必须为其代缴产假外的休假时间段的社保,至于扣费方面,公司在工资核算方面只能扣取个人缴交部分,扣取方式由公司与其协商而定。

yangliuliu 发表于 2012-11-1 09:04:51

我们是要求员工提前将费用补交过来

shxhrzzh 发表于 2012-11-1 09:37:45

协商的时候应该明确产假后休的是事假还是别的带薪假,这个不明确没有办法确定工资发放。否则是不能不发工资的
休假期间的个人承担社保金额,可以要求员工一次性或按月缴回,也可从结束假期后的工资中扣回,只能扣回个人应缴部分。
这个期间社保是肯定不能停的,公司停了,就意味着公司要结束劳动关系,也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shuangju 发表于 2012-11-1 10:07:14

yangliuliu 发表于 2012-11-1 09: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们是要求员工提前将费用补交过来

我们也是这样操作的

小差火 发表于 2012-11-1 10:10:47

这个看企业文化,若是企业以人为本的话,这些费用可以当做福利给员工,不要员工付钱,包括公司部分与个人部分都不要员工付,做得更人性化一些,这个期间的工资,公司都可以考虑给她,让其他员工看到优秀员工,公司是会重视的,前提是此员工是优秀员工。
以后此种问题,应该是员工找人力资源部老大来协商,这种工作给老板的话, HR的价值何在?

为梦放逐 发表于 2012-11-1 10:17:55

既然是老板批的假而且更重要的是员工与单位并没有解除劳动合同,那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单位应当无理由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单位部分肯定是无理由缴纳的,至于个人部分怎么扣,就要看你们单位是否人性化了,如果人性化,可以公司直接掏,如果不人性化,可以公司掏完之后,待员工上班时,从她工资里边一并扣回来

貌似颓废 发表于 2012-11-1 10:47:50

我们公司除非董事长签字同意公司部分承担或是全部承担,否则我们人力资源部一定会将公司承担部分和个人承担部分全部在员工回公司上班以后扣除

CPAHR 发表于 2012-11-1 22:10:16

看了LS各位HR的意见,大都认为扣回个人应缴的那部分,我本人也是这么想的~~至于部分HR说的作为福利给员工,只能说在我们公司,想都不用想的事了~BOSS不可能答应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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