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岗一般适用于原来的国企!
你的意思是 现在一般实践中 劳动仲裁和法院都不会认可“待岗”这种说法?
我研究了一下“待岗”这种说法确实和现有劳动合同法是想抵触的 本帖最后由 lb168 于 2012-11-6 14:27 编辑
krinin 发表于 2012-11-6 10:21 http://bbs.chinahrd.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又研究了一下 其实没有非上班这种说法。劳动合同法对岗位和薪酬有明确的规定 包括不能拖欠劳动报酬。所 ...
如你认为非你本人原因 单位不能提供给你工作条件 你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是你本人原因 可能要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你并未说明是什么情况导致你“待岗” 如果是怀孕 国家也应当是有相关孕假的规定的 lb168 发表于 2012-11-6 14: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你认为非你本人原因 单位不能提供给你工作条件 你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是你本人原因 可能要参照 ...
不提供劳动条件解除合同 一般仲裁调解的时候又会让恢复劳动关系吧。
如果是本人原因好像就没有“待岗”的说法了,只有劳动合同法中有条款。 krinin 发表于 2012-11-6 14:28 http://bbs.chinahrd.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提供劳动条件解除合同 一般仲裁调解的时候又会让恢复劳动关系吧。
如果是本人原因好像就没有“待岗”的 ...
通常由企业原因 待岗(如暂时性生产任务不足) 企业会支付相应的报酬 如基本工资的 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依然要离开 那最好就是协商咯 因为在这种情况下 很难说企业犯了多大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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