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计算和是否合理
来到一家新的公司,得知工资算法如下:1、新进员工工作未满一个月按照:工资/当月天数(30天or31天)*出勤天数
2、病假按照事假一样,工作全扣
以上做法肯定是不对的,如果碰到这样的情况,按规定公司要怎样赔偿呢?这对第一点,如果是销售人员是否就是合理的呢? 就算是销售人员也是不合理的,销售人员也是公司的员工啊。
病假工资应该按照工资的60%到70%发放的
再说了日工资的计算方式应该严格按照考勤天数来啊
虽然我也觉得这么是不对的,但是我们公司也是这么干的,俺很气愤{:5_246:} 30/31这个明显就不对了,谁一个月不休息都上班啊。我觉得这个要改成当月工作天数=30/31-休息天数 应该除以标准工作时间(21.75) 事假工资怎么扣呢?我请了三天事假扣了我近600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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