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jotony 发表于 2012-11-6 12:52:30

工资计算和是否合理

来到一家新的公司,得知工资算法如下:
1、新进员工工作未满一个月按照:工资/当月天数(30天or31天)*出勤天数
2、病假按照事假一样,工作全扣

以上做法肯定是不对的,如果碰到这样的情况,按规定公司要怎样赔偿呢?这对第一点,如果是销售人员是否就是合理的呢?

sdkjrzb 发表于 2012-11-6 15:30:01

就算是销售人员也是不合理的,销售人员也是公司的员工啊。
病假工资应该按照工资的60%到70%发放的
再说了日工资的计算方式应该严格按照考勤天数来啊

兰沁紫凝 发表于 2012-11-7 14:42:42

虽然我也觉得这么是不对的,但是我们公司也是这么干的,俺很气愤{:5_246:}

HR人贩子 发表于 2012-11-7 18:13:44

30/31这个明显就不对了,谁一个月不休息都上班啊。我觉得这个要改成当月工作天数=30/31-休息天数

老北京 发表于 2012-11-8 13:02:34

应该除以标准工作时间(21.75)

徽娘 发表于 2012-11-8 17:27:26

事假工资怎么扣呢?我请了三天事假扣了我近600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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