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次数问题
@haoed @隔岸观火 @jack8 @lola.li @sdkjrzb @汪良 @markkk2010 @qd991 案情:某集团有A\B几家公司,张三2008.1.10进入A公司,合同期限为2010.1.10;合同到期后,变转为B公司,并在合同中承诺承接在A公司的工龄,张三的实质工作并无变化,合同期限为2012.1.10。在B公司合同到期时,又要求签回A公司,合约仍为2年。
此时,张三认为一连续签订两次合同,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公司认为,张三可选与A或B公司签订,如拒签则以不同意续约处理。
你的观点呢? tigerben 发表于 2012-11-8 15: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案情:
某集团有A\B几家公司,张三2008.1.10进入A公司,合同期限为2010.1.10;合同到期后,变转为B公司,并 ...
如果能证明A.B公司之间的关系的话,仲裁肯定是会支持签无固定的要求的。
但如果A.B是两个独立法人单位,也无法证明他们的关系的,公司就很可能笑到最后~~ 要看是以集团的名义签订合同,还是以集团下面的公司名称签订合同。
如果A/B 两家公司时独立法人的话应该续签合同,否则就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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