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kk2010
发表于 2012-11-15 16:49:42
我看有的法律网上是这么规定的
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见习期制并没有被废除,而是与试用期共同存在。这样就出现了有些用人单位要求毕业生有一年的见习期,有些单位则直接与毕业生约定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过后即作为正式员工。还有一些单位,既规定了见习期,又规定了试用期,并且把试用期作为见习期的一部分。劳动部在1996年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时也以复函的形式规定“关于见习期与试用期。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新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仍应按原规定执行为期一年的见习制度,见习期内可以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由于法律法规对见习期内的权利义务没有具体的规定,因此,见习期与现行的劳动合同制确实有不相适应之处。不少有识之士已经提出,见习期制应尽早明确废除。
在废除见习期制度之前,如果用人单位仅仅规定了见习期,则见习期内的待遇及劳动关系,仍然按照国家人事部门及高等院校有关见习期的规定执行。如果用人单位既规定了见习期,又规定了试用期,则在试用期内执行劳动法有关试用期的规定,试用期结束后的见习期内,按人事部及高等院校关于见习期的规定执行。
方礼
发表于 2012-11-15 20:14:04
xa三叶草 发表于 2012-11-15 13: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见习期是人事部规定,是为了确定应届毕业生的干部身份。
应届研究生毕业,工作6个月见习期之后,进行见习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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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成
发表于 2012-11-15 21:41:29
见习期是学校、个人、企业三方协议的执行,到时间后,由企业对个人评定的结交给学校。见习期过后,可以有试用期,也可以直接签订合同,根据人才实际情况而定。
wge602
发表于 2012-11-16 09:48:05
见习期系指员工未拿毕业证不能签劳动合同而产生的三方协议,直到员工拿到毕业证后就签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见习期与试用期可重复。工龄从报到日开始算
蓝色蜻蜓
发表于 2012-11-16 09:54:45
站在企业的角度,如果接受在校实习生,我一般会要求跟学校签一个校企实习协议,不是跟学生签,这样,企业只是给学生提供一个实习的场所,学生的管理由校方负责。学生正式毕业后,公司可以与其约定试用期,如果该学生实际期间比较看好,企业也有权直接录用。他的工龄当然从正式签合同之日开始计算。不知道这样的做法是否合适,请各位指教!
kuai乐
发表于 2012-11-16 10:30:00
第一个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个公司的性质,国企肯定不会既约定见习期又约定试用期,一般都是约定见习期,因为涉及到编制、户口啥的。而民企就很随意了,也不跟你讲什么法律,什么能不能。
第二个问题的关键是张三的学历,如果是博士、博士后,工龄从博士入学的时间算起,如果是硕士以下,则从劳动合同起始时间算起。
caixu1116
发表于 2012-11-16 10:48:10
10楼回答真好,学习了
lichen1002
发表于 2012-11-16 11:42:43
个人觉得吧,非国企业里”见习“差不多就是”实习“。
一般来讲,这”见习“的时间段,是可以在”试用期“的时间段里冲抵的。并不是说不能约定试用期。毕竟,”见习“或”实习“期间,虽然也是参与了工作,但工作内容、强度等等还是受到很多约束的,实习合格,并不等同于符合岗位的要求吧。
所以,有”见习“或"实习"期,应该适当缩短试用期,完全没有试用期还是不妥当的。
工龄应该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开始,含试用期{:5_208:}
xiaoqi0424
发表于 2012-11-16 15:49:03
应该没有见习期的说法了。
zzdlhr
发表于 2012-11-16 15:59:44
问题是这样的:学生张三2013年7月毕业,现在拿到一个offer,公司老板说12月开始见习,见习期一年,从拿到毕业证的那天起开始转为正式合同。
请问:1.见习期之后还能不能约定试用期?(希望有理有据)
个人意见,不建议约定试用期,是不是合适,这么长的见习期足够企业来确定了,不想用就让结束见习,想用就直接用吧。
2.张三的工龄将从什么时候算起,见习期开始?还是合同开始?还是其他的时间?
从见习期开始,个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