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员工签字或员工手上有公司调薪证明且未提出异议,说明薪酬调整是双方确认的,劳动仲裁委员会自然会采信。 你说的这个薪资是计算什么的?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加班费?! 小差火 发表于 2012-11-28 15: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说的这个薪资是计算什么的?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加班费?!
是的 等等 需要用到薪资计算的时候 包括岗位调整的影响 一般而言,计算经济补偿金是按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平均工资,不足12月的,按实际情况平均计算!
另外加班费基数的话,先看合同,没有合同,看公司制度及告知情况,若以上还不能确定,看集体合同,若没有看员工实际工资及工资结构由仲裁判定! 小差火 发表于 2012-11-28 15: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般而言,计算经济补偿金是按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平均工资,不足12月的,按实际情况平均计算!
另外加班费 ...
集体合同 应该没有吧 因为我们不是制造型企业
另外实际工资就是我证明中的工资啊。银行记录只能证明有这么多,不能证明是否发放足额了。
另外关于公司制度,一般没有给加班费的肯定就是制定的违法劳动法的条款。比如调休这种。除了周末其它的加班应该是不能调休的吧? 我单位给员工做调薪的时候,就是让员工签字 ,然后收回来。员工手里就没有{:5_248:} 个人认为,这个盖有公司公章的薪资调整证明应该会是证据 劳动法都是偏于弱者的,如果员工手上有盖章的依据,应该是按依据为准吧 12月31日
以实发工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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