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贤胡素梅 发表于 2015-7-20 17:49:13

合同即将到期时,公司无任何理由突然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未出示任何的书面通知,也没有提前30日通知;在劳动者已离职几个月的情况下,档案关系和保险关系还在该公司,没有转出,请问,公司的做法是否违法?这方面的相关规定应该是怎样的?是否有用人单位应该将离职员工的档案转移至劳动者户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转移保险关系时是否需要劳动者亲自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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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