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rk1234
发表于 2012-12-14 10:35:02
放了假还需要补回来,可能也只有我们会这样做,其他国应该都不会吧。哎,为了放假而放假……
HR剑客
发表于 2012-12-14 10:53:53
是啊,我們是做歐美客戶的,對企業社會責任和職業安全健康很關注,經常到公司來進行檢查,加班時數都有嚴格控制的,連續7天工作是絕對不能容許的。
cowo0620
发表于 2012-12-14 11:03:15
现在的律师为了出名,专门去找茬,对于一些在外地打工,好不容易回家一趟的员工来讲,宁愿连续上班7天或8天,余下多休息下。
除非这位律师童鞋能够将火车速度加快,飞机速度加快,汽车速度加快。
不赞成这位律师的哗众取宠
小哲5816
发表于 2012-12-14 11:11:59
那律师最好早点动手,不过目测是哗众取宠{:5_246:}
woolf0223
发表于 2012-12-14 11:23:35
cowo0620 发表于 2012-12-14 11: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现在的律师为了出名,专门去找茬,对于一些在外地打工,好不容易回家一趟的员工来讲,宁愿连续上班7天或8天 ...
有些那个意思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2-12-14 15:34:42
脑残 博出名
水中龙
发表于 2012-12-14 16:01:23
1、此次发布的2013放假安排确实有些糟糕,尤其是元旦的安排。这都是天朝的神人才能弄出来的。
2、国务院的放假安排并不是具有强制性的法规,他只是一个参考,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决定适合自己的放假计划(当然得合法)。
3、律师的做法或许有些哗众取宠,但却是点出了问题:国务院的放假安排涉嫌违反劳动法规。
宇一子衿
发表于 2012-12-14 17:37:12
水中龙 发表于 2012-12-14 16: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此次发布的2013放假安排确实有些糟糕,尤其是元旦的安排。这都是天朝的神人才能弄出来的。
2、国务院的 ...
这样的安排虽然不合情理,但我觉得应该有遵从法律的考虑。我们在计算薪资的时候,每月的21.75天是怎么来的?如果将2012年的两个休息日,调整到2013年休,这将会导致一些合理的做法违反法律法规。
嘉乐鸡
发表于 2012-12-17 11:27:15
HR剑客 发表于 2012-12-14 08: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們公司對應的一些歐美客戶,人權驗廠的時候也是要求不得連續7天工作的,歡迎大家提出討論意見。 ...
哈,我公司是电子加工行业,要符合EICC 守则,所以....不连7天,每周加班不超过20小时....唉~所以我们放假时间暂时定了30,31,1号3天
水中龙
发表于 2012-12-17 22:47:55
宇一子衿 发表于 2012-12-14 17: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样的安排虽然不合情理,但我觉得应该有遵从法律的考虑。我们在计算薪资的时候,每月的21.75天是怎么来 ...
那10月国庆节的放假安排也是将9月29日调至10月4日休息,也是跨月调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