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inin 发表于 2012-12-16 00:58:53

请问劳动合同的必备条件有哪些 如果只有岗位 没有薪资是...

如题如果劳动合同只有岗位 没有薪资约定<就是最低工资都没有>是否可以算劳动合同

水中龙 发表于 2012-12-16 11:12:05

本帖最后由 水中龙 于 2012-12-16 11:13 编辑

你可以去下载广东省劳动合同标准版格式,然后再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如果企业是规定薪资保密的,可以由薪资专员负责保管劳动合同,或者另外签署薪资确认函作为劳动合同附件)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zjxd 发表于 2012-12-17 08:57:49

劳动法规定的九条,缺少一条合同都不能完全成立;至于是否完全无效,要看你违反的是哪一条了

yazhi999 发表于 2012-12-17 10:17:45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 D+ p# V) T  B( t- S4 g+ d7 N7 A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C! E+ j9 Z6 H# z; C/ p4 s' w7 G7 ^) b
(六)劳动报酬;(如果企业是规定薪资保密的,可以由薪资专员负责保管劳动合同,或者另外签署薪资确认函作为劳动合同附件)
(七)社会保险;- y8 _* f/ D" Y8 d, p; C- s* z4 B6 V3 \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krinin 发表于 2012-12-17 10:32:10

yazhi999 发表于 2012-12-17 10: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 D+ p# V) T  B( t- S4 g+ d7 N7 A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 ...

目前没有其它约定。我想知道如果缺少必备条款是否可以算是劳动合同

krinin 发表于 2012-12-17 10:32:11

yazhi999 发表于 2012-12-17 10: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 D+ p# V) T  B( t- S4 g+ d7 N7 A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 ...

目前没有其它约定。我想知道如果缺少必备条款是否可以算是劳动合同

yazhi999 发表于 2012-12-17 11:00:56

krinin 发表于 2012-12-17 10: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目前没有其它约定。我想知道如果缺少必备条款是否可以算是劳动合同

是。只是合同的有效性收到限制。劳动合同某些条款无效,并不影响其他有效条款的实施。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2-12-17 11:20:13

1、劳动合同部分违法,或者部分不完整,该部分无效,但不影响劳动合同整体有效性。
2、但如果劳动合同约定条款大部门违法,或不完整,则很有可能视为无效。
3、关于薪酬的约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4、劳动合同应约定、具备的条款,参照下面: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如果企业是规定薪资保密的,可以由薪资专员负责保管劳动合同,或者另外签署薪资确认函作为劳动合同附件);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spred 发表于 2013-1-4 17:40:28

老员工续签合同时已不存在试用期,但是薪资一栏仍然填写的是试用期工资,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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