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说就给了员工一个铁饭碗,当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公司纪律的时候,公司同样可以依据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惩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对于公司来说,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相当于公司少了一次“劳动合同期满,企业终止劳动合同”的机会,而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企业不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者,也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综上所述,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企业来说“利大于弊”。 《劳动合同法》,只管08年以后的。所以你这还不能签无固定的。 zymy 发表于 2012-12-27 16: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劳动合同法》,只管08年以后的。所以你这还不能签无固定的。
是的。这些都是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针对08年以后的情况。所以这次是第二次签订,可以不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没有必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每次解除合同都给补偿金,看起来公司还ok 已经补偿了,前面工龄不累计,签订劳动合同次数不累计!
----------想知道这个是什么地主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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