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lele 发表于 2013-1-7 17:21:49
感谢分享,内容很及时哦!碧池生春草 发表于 2013-1-8 17:15:08
我们地区现在对劳法这一块还不是很严,以后碰到了再向您请教柒鈅人 发表于 2013-1-9 20:46:06
精彩又及时!感谢!s80s1b27 发表于 2013-1-9 21:08:24
关键是执法环节,银行,通讯公司,央企大量使用派遣工,按照新规对三性的定义,没几个使用派遣工的岗位和单位是合法的梦回云门 发表于 2013-1-9 23:35:04
我目前是在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做HR,所以这篇文章对我特别有用,朱律师写得非常详细,解释很清楚,感谢分享。蜀道_周 发表于 2013-1-10 11:28:20
学习了。谢谢老师!tianqiufen 发表于 2013-1-11 22:17:46
非常感谢朱律师的分享,收藏了,等待更多更新指导HR悠 发表于 2013-1-14 09:27:22
要是能直接下载下来就好了,哈哈,粘贴了半天,做成word了,仔细收藏!xiongweixu333 发表于 2013-1-15 21:42:00
中国劳动法律制度人性化了一大步,希望继续努力!wyzjxf 发表于 2013-1-16 17:10:30
感谢朱律师的对新劳动法的解读,很受用{:soso_e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