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孕妇是不能胜任该岗位的,公司也没有其余可以调整的岗位;
应该和员工协商,争取协议解除;
毕竟公司无任何过错,应该有协商的余地;
这个难免,我也遇到过,入职体检的时候还没怀孕了,等到快入职的时候,她告诉我她可能怀孕了,最后我还是婉拒了她。
这个问题很头疼的,当然这种事情的概率也比较低,无论如何都不能辞退员工的,只能依靠企业自身的管理制度了,特别是孕期的管理制度的完善。 这种事情真不好弄啊 看到大家的回复,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是不是HR只需要从企业的角度去考虑问题,为企业规避风险,不用考虑人性化,{:5_257:}{:5_257:} 我们公司电子行业,许多大客户及CSR要求都必须严格遵守,其中人道待遇部分就明确说明不得存在就业歧视,包含性别、民族、宗教等方面,特别是女性员工新进体检时不许进行妊娠检查。平时招人的时候我们只能尽量避免录用此类人员,或者是告知新人训练、入职体检中会存在不利孕妇自身健康的活动(军训、体检会做胸透等),使存在侥幸心理的人知难而退。 员工入职体检不会含妊娠检查的啊,而且体检后再怀孕也是个麻烦的事情,不能只靠体检来规避这个事情。而且女工生育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公司还是以承担社会责任的心理来看待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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