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中约定合同到期自动顺延,是否有效的问题?
本帖最后由 wclwp525 于 2013-1-17 10:35 编辑各位,
关于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合同到期之后,若双方均无异议,则自动顺延一年。”这样的约定在前一个劳动合同到期后几天,员工也一直在正常上班,这样的约定是否有效(在第一次的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
员工可否以公司未签劳动合同(第一个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签第二次),要求公司赔偿? 1.属于劳动合同内容变更,如薪资等,只要变更就应当双方共同协商;
2.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追溯期为12个月; kthr01 发表于 2013-1-17 10: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属于劳动合同内容变更,如薪资等,只要变更就应当双方共同协商;
2.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追溯期为12个 ...
看不懂。。啥意思啊?说清楚点。。。 kthr01 发表于 2013-1-17 10: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属于劳动合同内容变更,如薪资等,只要变更就应当双方共同协商;
2.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追溯期为12个 ...
关于顺延的约定是在第一份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好的,不是变更。
TTTTTavia 发表于 2013-1-17 10: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不懂。。啥意思啊?说清楚点。。。
更正:
合同附加条款"双方均无异议"顺延一年有效;员工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向公司索赔,法律依据不成立; 有这样的条款也应该再签一次书面的,因为劳动合同规定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建议还是重新签订好点,顺延等于又签了一次劳动合同,要知道签两次劳动合同就要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风险大了! 本帖最后由 wclwp525 于 2013-1-17 14:08 编辑
gaojunhui21 发表于 2013-1-17 13:35 http://bbs.chinahrd.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建议还是重新签订好点,顺延等于又签了一次劳动合同,要知道签两次劳动合同就要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风 ...
因为之前种种,导致这个员工的劳动合同被漏续签了:(
现在这个员工以第一个劳动合同已经过了一个月,还未续签劳动合同去仲裁告我朋友的公司,我们想了解一下这样情况是否会被认定为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偿双倍工资?。 可以有效,但不等于可以偷鸡不签合同~~
员工依然可以以未签订劳动合同要求双倍补偿~~ 合同顺延无效,员工一样可以索要未签合同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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