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关系----员工不愿意缴纳社保
本帖最后由 AMUWANG 于 2013-1-23 21:41 编辑当新进员工转正后,公司给予缴纳五险,由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按照当地社保政策,需要个人和公司共同承担,现在出现一种问题是:有一部分员工不愿意缴纳个人承担的这部分费用,拒绝公司入保。公司考虑到用工风险问题,要求不愿意缴纳保险的员工填写拒绝参保协议,但是遭到拒绝。两难的问题,怎样解决啊?求解! 即使让员工填写拒绝参保协议,要是真出了事,公司也是有风险的 你从工资里直接扣除,管他们愿意不愿意 对于这类情况分析如下:
1.社会保险是法定的必须缴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综合以上法律条款规定,企业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就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这是企业和员工的法定义务,即使企业与员工签订放弃参保的协议,因为该协议是在违法的前提下签订的,所以是没有法律效率的。公司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公司还需承担员工工伤风险,一旦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或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之交通事故,则企业必须承担全部费用及补偿金的赔付。
建议你要说服老板,还要说服员工积极参保,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代扣代缴员工个人应承担部分是合法的,就算员工提出异议公司也没有理亏。 从工资扣吧,毕竟法律有规定,即使是强制扣也得那么干,否则等到仲裁来了就不好说了。 如果政府方面没问题的话,可以只购买工伤和医疗,这个费用比较低,或者购买商业险,其效果也相当,参保费额比较容易接受,对双方都有益。
另外,很支持版主的说法。只是我们要达成目的,也要灵活的调整,只要目的一样,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选择最经济的方式也不妨是个折衷的选择。 我不是归人 发表于 2013-1-22 16: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即使让员工填写拒绝参保协议,要是真出了事,公司也是有风险的
其实写这个协议一点作用都没有,到了真正的出了问题产生工伤,没有一点法律效应,公司仍然承担责任。 采用补充说明或协议都没有任何用处,只会促成员工不缴纳社保,还是按照法律法规来吧
不管员工招聘有不难,存在风险的事情还是不要做,在HR模块中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都是风险非常大的,还是坚持原则吧。 首先,把道理告诉员工,缴纳保险是公司对员工负责,保险费大头由公司出,个人只缴纳很少部分,而且个人出的部分都在个人账户上,相当于个人存折,医保个人账户比自己缴交的还多1%-1.5%,而且随时可以用的。另外,如果是外地的,等回家是可以把保险迁回家的。
其次,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公司必须要为每位缴纳保险,这是强制的,所以公司可以直接从工资中扣除员工个人部分。 {:soso_e160:}谢谢大家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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