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果该员工旷工被单位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必须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严重违反制度,如果有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吧。 如上所述,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不因严重违纪而取消的,是企业的法定义务。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与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不是一个概念,是两条线的 还是要给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和 严重违纪没有关系。 小强s0s 发表于 2013-1-30 00: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必须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严重违反制度,如果有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 ...
经济补偿金肯定是不支付的,至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依据是? yazhi999 发表于 2013-1-30 09: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和 严重违纪没有关系。
个人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情况下才支付。 小强s0s 发表于 2013-1-30 00: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必须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严重违反制度,如果有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 ...
个人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情况下才支付。 这个属于法律制定时用语不科学,实际操作中还是要给的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