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clwp525 发表于 2013-3-4 12:04:34

关于是否享受晚婚假的请教

本帖最后由 wclwp525 于 2013-4-3 14:14 编辑

我们在晚婚假的操作存在如下疑问,请各位不吝赐教。

1.结婚双方皆为初婚,例如男方到达晚婚年龄而女方未达到,请问男方是否享受晚婚假?
2.结婚双方一方为初婚一方为再婚的情况:例如男方为再婚已到达晚婚年龄,女方为初婚且女方已到达晚婚年龄,请问女方是否可享受晚婚假?

备注我们以前是上述两种情况是享受了晚婚假的,但是我们在回顾政策的时候发现以下是红色字体的不同操作。




晚婚假
晚婚假天数:各地晚婚假总天数10-30天。
全国各地不一致,在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大部分省市是延长或增加婚假天数(加合关系),也有的直接规定了符合晚婚的婚假天数
晚婚条件:男,25周岁,女,23周岁。
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鼓励晚婚,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符合晚婚年龄的夫妇,可以在法定三天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一周。双方达到双方享受,一方达到一方享受。增加的一周婚假.工资、奖金照发。使用。晚育假期的工资、奖金照发,其奖金额由享受者所在单位自行规定,但其奖金额不得少于同时期同类人员的平均奖,并且不影响到其他奖金,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等。

晚婚概述
简介晚婚对控制人口数量的作用:一是缩短妇女的生育期,有利于减少生育量;二是拉长两代人的间隔,相对减少同一时点生存的人口数目。
晚婚的定义: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依法登记结婚的为晚婚,但前提是男女双方都必须为初婚。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不含节假日)。但有一个前提,就是结婚双方的年龄都必须达到晚婚年龄,只有一方达到是不能算作晚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标题:关于晚婚假的咨询
邮件字号:渝人社信箱1504
回复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呈批件内容: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一家企业的工作人员,关于在晚婚假的享受方面我们对政策的理解不是很了解,有以下问题想咨询一下,烦请抽空回复。 1.结婚双方皆为初婚,例如男方到达晚婚年龄而女方未达到,请问男方是否享受晚婚假? 2.结婚双方一方为初婚一方为再婚的情况:例如男方为再婚已到达晚婚年龄,女方为初婚且女方已到达晚婚年龄,请问女方是否可享受晚婚假?谢谢!!!



办理结果:你好,现就你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一、根据《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业职工请婚丧假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0〕24号)“职工本人结婚,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五天的婚假(不含按规定应享受的晚婚假)”,二、《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晚婚的职工,增加婚假十个工作日。三、是否享受晚婚增加的婚假,取决于职工本人是否符合晚婚的条件,谁符合谁享受,单方符合单方享受,双方符合双方均享受。



回复时间:2013/3/29 16:14:59
回复方式:网站发布


小差火 发表于 2013-3-4 14:24:42

每个省区会有些区别,你属于哪个省?!

老牛0613 发表于 2013-3-4 14:47:43

这个还是应该根据你们公司的请销假制度来看吧,我们单位请销假制度就是规定双方达到双方享受,一方达到一方享受。以当事人为本单位作为参考依据。

吕兆 发表于 2013-3-4 16:37:38

一、结婚双方皆为初婚,例如男方到达晚婚年龄而女方未达到,请问男方是否享受晚婚假?
    国家规定:结婚双方皆为初婚,符合晚婚年龄的初婚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三天另外外增加晚婚假;双方达到双方享受,一方达到一方享受;晚婚假应当在婚假后连续使用。
    本案例中男方应该享受晚婚假,女方不享受。
二、结婚双方一方为初婚一方为再婚的情况:例如男方为再婚已到达晚婚年龄,女方为初婚且女方已到达晚婚年龄,请问女方是否可享受晚婚假?
1、晚育的定义。女年满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或者晚婚后生育第一个孩子的为晚育。晚育以女方年龄为准。只要女方初育时符合以上条件即为晚育。
2、如果男方为再婚并且再婚前曾生育过孩子,再婚后女方虽然是初育并且已达到晚育年龄,也不属于晚育。

不会卖萌的猫 发表于 2013-3-4 17:10:01

每个公司的制度都不一样吧

31号 发表于 2013-3-4 17:54:33

上海是各看各的

海沛 发表于 2013-3-4 20:07:47

结婚双方皆为初婚,例如男方到达晚婚年龄而女方未达到,请问男方是否享受晚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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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这也不能株连啊!

结婚双方一方为初婚一方为再婚的情况:例如男方为再婚已到达晚婚年龄,女方为初婚且女方已到达晚婚年龄,请问女方是否可享受晚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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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这也不存在株连问题啊。

备注我们以前是上述两种情况是享受了晚婚假的,但是我们在回顾政策的时候发现以下是红色字体的不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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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把具体法条给引出来。

emma_maxh 发表于 2013-3-5 13:40:27

我们是根据一方达到一方享受的原则,享有假期。

snow623 发表于 2013-3-5 15:04:06

{:5_252:}
我们是根据一方达到一方享受的原则,享有假期。

小猪看报 发表于 2013-3-15 11:31:25

重庆15天加上法定的那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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