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cdbkun
发表于 2013-3-30 15:59:00
看一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就知道了,当然不合法了,如果合法,那就规定旷工一天扣300天工资好了,这么做,缺乏法律依据。
champagne
发表于 2013-4-3 16:27:40
不计发旷工期间的工资,公司规章制度有规定旷工多少天可以书面警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按规章制度办理。
额外再扣款就不合法了(详见劳动合同法修正案)
jihao321jihao
发表于 2013-4-6 20:41:56
这种东西一般可以按照员工违纪条例来办理 前提是此条列是合法的,经过正当程序,经过职代会表决的 而且不应当违反公平正义原则 也就是说罚的太多可能会被判决无效{:5_146:}{:5_146:}{:5_146:}{:5_146:}{:5_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