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承诺高薪反悔,这是谁的责任?
四年前,我在深圳一家外资企业做人事专员,一项目部拟录用一电气工程师,项目经理与他谈待遇,他要5K,项目经理对工程师口头说:没问题,但试用期只给4.2K,工程师同意了。第二天,我通知工程师体检报到,他说转正工资必须达到5K。我又打电话给项目经理,经理说没问题的,然后我告诉工程师5K没问题。
三个月工程师转正收到通知工资调到4.5K。当场他大发雷霆,说公司骗了他,把他的办公用品全摔了。
公司工会协调会上,人事经理让我陈述事情经过。我如实讲述:项目经理口头答应5K。项目经理在会上一言不发。
原因可能有三:1、项目经理已经忘记自己说过的话;2、项目经理以为只给加300,他不会走;3、项目经理想给他加到5K,总经理不批。
按照公司制度与惯性,短期内不可能调工资。当天工程师离职走人,公司赔偿他半个月工资。
此事影响不好,总经理大发脾气,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人事经理不愿得罪项目经理,就把责任推到我身上,说我轻易向别人保证项目经理口头承诺,违反工作程序。说要给我记过,扣我半个月工资补偿工程师。
处理结果我没被扣工资,但被迫离职。
问题:
1、我错在哪了?
2、人事经理的处理是否妥当?
3、项目经理应承担何种责任?
4、口头承诺的效力如何?
新员工入职前需要确认试用期工资,转正工资,需要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字,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总经理签字,以上各部门领导都签字确认后,再通知应聘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确定报到时间上班。
PS:你们公司录用流程有问题~ 首先你们公司入职流程有问题,其次你们项目经理和人事经理以及你本人做事方法都有问题。项目经理不敢承担责任,不堪重用。人事经理缺少诚实正直,而你则缺少严谨度。 录用流程的问题,一般都是需要书面确认薪资,包括试用期和转正后的薪资,及时录用前没有完成书面的,是口头的,但办理入职手续时一定需要书面的薪资确认表,以免造成误会。
人事经理的做法容易造成部门主管为了招到满意人才而随意口头承诺薪资的不良现象再次发生,而且责任全部由人事专员承担是明显的有失公平,这种处理问题的方式以后何以服众,有谁跟追随他??? 我错在哪了? 人事经理的处理是否妥当?
所有的面试结果及确认的OFFER中约定的内容应该是以书面形式知会应聘者, 另外请问当时贵公司的薪资确认流程是怎样的,项目经理能否自主决定工资?正常情况下,HR应该监督工资的合理性和公平性,部门可以代表公司告知到应聘者,但HR部门必须是签字确认的。 你的问题在于:你不是忘了讲理讲据,就是没评估你手中的理据的有效性和说服力,其实我也常会这样,有时觉得大家很熟了,应该打了招呼就算是了,但其实工作中不能这样,这么我们需要常常提醒自己的 ,有理有据,并且理据是有说服力的,有权威性的。
人事经理算不算错呢,下属的错其实也是他的带团队的问题,置身于事外或把自己下属拿来做打靶的行为固然不可取 ,但或许他的角色本来就无足轻重,影响不了事情的结果,所以舍卒救己。只能说职场是个淡化情感与道义的空间 。
3、项目经理应承担何种责任?
项目经理的行为告诉我们,他要么是极为反复无常、心胸狭隘的小人,亦或者,他本来就不爽你,借口把你处理。至少他真的没有勇气
# i* _% m& q5 H" K3 j/ a3 d4、口头承诺的效力如何?4 Z3 F 本帖最后由 JokerSeraph 于 2013-4-9 16:20 编辑
{:6_315:}
1.错了很多……
你只是专员,你的上级领导是HRM,你是对HRM负责,不是对项目经理负责。为什么薪酬不通过HRM而是直接向项目经理确认?项目经理是否有权力确认薪酬标准?确认之后为什么不请项目经理提供书面材料并向HRM汇报?
2.HRM并无不妥,确实是你的疏忽导致问题发生,并且对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
3.很难说,如果项目经理有确认薪酬标准的权限,是否是他未履行承诺不得而知,所以不好说应承担责任;如果项目经理没有确认薪酬标准的权限,更谈不上承担责任,项目经理都没有权限,人事专员还听多少就承诺多少,这本身就是人事专员没有尽职;
4.从法律上来讲,口头承诺是有效的,但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口头承诺的话,什么法律都是白搭……
至于寄希望于项目经理主动承担责任、HRM实事求是秉公处理,我只能说愿望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人都是自私的,没有例外,只是有程度不同而已,项目经理和人事专员的价值,熟轻孰重你自己也知道,就算项目经理主动承担了、就算HRM求实秉公了,老板干吗?老板愿意开掉项目经理、HRM?还是你呢?谁的代价更大?两害相权取其轻,大家都知道结果,你也知道结果,项目经理、HRM会不知道么?何必为了你而得罪老板危机自身利益呢? 本帖最后由 旺财小强 于 2013-4-10 15:54 编辑
你跟项目经理有没有薪资谈判的决策权?
1)如果没有,为什么不先请示上级之后再答应求职者,你跟项目经理都责任;
2)如果有,虽然都是口头的,但你、项目经理当初都同意转正之后是5K,可是为什么后面又都反悔只愿意给4.5K?是新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么?还是试用后觉得人家不值5K这个价? 1、你的回报和确认对象是你的上司,而不是项目经理;
2、人事经理的工作存在漏洞;工资的核定是他的责任,而你作为人事专员负责实施;
3、项目经理不存在任何责任,要非要说他错,就只能是人品有问题;
4、口头承诺是有效的,但需要证据,而且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坦诚面对自己的问题。所以建议以后要有证据留下,例如签字确定。 这个事件及各位的评论给了我警示 录用新员工入职,是需要根据公司规定由相关领导签字确认的,象我们公司有《录用审批表》,包括背景调查、面试评价和薪酬都是有的。如果有这张表,并且走了流程,你的责任又在哪里?
另外,如果你们单位没有这个流程,你们的人事经理难道没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