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小豆 发表于 2013-4-17 11:13:26

员工离职问题

我司有一员工,入职两个月后即怀孕,然后向我司出具了身体不适需请长期请假的医院证明(我司怀疑其医院证明的真实性,现在也在调查中),接着连产假一起一共休息了12个月。日前,该员工要求回原岗位上班,其部门主管不愿意接收,要求人事将其调岗。同样的,该员工也不愿意接受调岗。目前我司正与改员工协商离职问题,员工要求我司开具离职证明,而我司人事的考虑是让律师开具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文件(里面详细列明该员工离职原因,以让下一家单位警惕录用)以代替传统的离职证明。
不知以上做法是否妥当?
该名员工在我司一共才服务了两个月,其中一个月是新人培训,而我司却要因此承担最少4千元的人力成本,请问各位大侠,面对此类情况,我们企业可以采取怎样的方法去有效规避以及解决。

cocodqm 发表于 2013-4-17 11:48:13

这员工不是还处于哺乳期吗?她同意自己提出离职,而不跟公司协商解除合同吗?就算协商解除合同,也是涉及到赔偿金的问题,案例说明不是很清楚,呵呵。。。。

丁小豆 发表于 2013-4-17 12:21:28

cocodqm 发表于 2013-4-17 11: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员工不是还处于哺乳期吗?她同意自己提出离职,而不跟公司协商解除合同吗?就算协商解除合同,也是涉及到 ...

是的,该员工还是处于哺乳期的,她个人的意思是:“要么让我回到原有岗位,要么我就离职”,她原部门的主管不愿意接收她了,她也不愿意接受调岗,那这样算是和我们公司协商离职了么??至于赔偿金那里,事已至此,我们公司也会按照法律所定给她支付该有的赔偿金,也就是上文所说到4千元左右,这名员工从一开始和我司沟通的态度就很恶劣的,动不动就说要采取法律途径,只给我们服务了两个月就得支付这么多的费用而且态度很恶劣,作为企业也咽不下去这口气,所以就想说在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里列明她离职的原因,以让后来聘用的企业做个警惕。

cocodqm 发表于 2013-4-17 14:32:35

4000就能解决问题了???这么容易啊,呵呵。。。。

丁小豆 发表于 2013-4-17 16:38:33

cocodqm 发表于 2013-4-17 14: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4000就能解决问题了???这么容易啊,呵呵。。。。

三个月的当地基准工资(1100)+社保(公司部分)呀,差不多是这个数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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