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加班时间?
某公司每天工作时间为7小时,周工作为35小时,不足法定40小时,月累计则比法定工时差20小时。某部门A员工当月加班25小时。老板认为员工工时首先应补足法定工时后,剩余工时才计为加班,那么A员工当月实际加班工时为5小时。而员工认为我是在公司非工作时间工作,所有时间都应计为加班工时。请教专家:此事如何处理才合理合法?1、首先是你劳动合同上怎么签订的,如果上面有确定了劳动时间为7小时,则就必须按这个执行,这个应该是处理不了的,只能按照全额加班来算。
2、如果没有明确规定,那么就可以直接按照周40小时的工作时间来处理,在劳动合同法上来讲是没问题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之前有类似事件发生,并且是一样的处理办法,不能给员工留下把柄。 应该按加班25小时来计算加班费 本帖最后由 瓜小舞 于 2013-6-20 17:08 编辑
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加班,都必须要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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