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新鲜出炉的案例
我家发当月工资,就是说6月18日发的其实是5.26-6.25的工资,但是当时考勤并没有出来,做工资的考勤是依据上一个月的事假病假对应扣除的,这就直接导致谋员工请了一个月的病假(打电话时候是有离职倾向),到现在病假不提供证明,也不回来办离职,昨儿发现工资和保险问题后想联系员工本人,打3电话不接,目前面临的状况是病假那一个月的考勤是晚一个月上来的,当月的工资给员工发了,按照规定满月病假给720(需假条),不提供假条视为事假扣当月全部工资,今儿是本月工资封账日,这个月工资不会给他多发了,但是保险还是得给交了(公司加个人部分)。综合来看我们公司目前给他多交了2个月的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加一个月的工资。面对这种状况您有何高招?
昨晚一行业人士给我提供了个参考意见,先把他保险停了,理由是他的工资不足缴纳个人保险部分。。。但是目前人还没办离职,病假最长期限是三个月,没理由给人保险停了的,人也说准备给提供假条,但问题是催了两次也仅仅说说而已。。。 关注,这方面是一点都不了解...据听说是打电话不接,发邮件,邮信件,然后都没有回复就可以按离职处理,具体时间什么真心不了解!! 发函通知本人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按照公司规定处理,发函不接收的话最好是直接挂号信并保存证据。
逾期三天则公告开除并暂停办理社保相关手续。 要先把公司的问题处理掉,否则这不是第一个情况~ 请关注微博@HR杂家 微信号:957406701 作者与您互动交流分享共赢 楼主好活跃啊!这个问题第一次见到,看看大家的意见和建议。 1、关于病假。没有病假条的不予审批,一律以事假对待,病假条限定一个时间提交,请一个月病假,那是要多大的病,难道公司的人看不出来,判断也能判断出来,好吧。
2、关于事假要不要缴纳保险。按理说需要缴纳,企业可能要加成本,所以公司制度要限定最长的事假需要多长,而且需要部门领导的审批后方可休假,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你懂得,3天就可以解除合同了,这主动权就在你手里了。
所以,公司的规章制度要完善,把所有出现的可能都考虑到,掌握主动权,可以根据员工具体情况灵活处理。 没啥好方法啊,只能是挂号信或者报纸公告方式处理,并通知工会或劳动部门报备 关键要看公司制度对请假方面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