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垛
发表于 2013-7-24 12:18:27
加班,加班,加班,我们能做的只能是协调这些事,不断协调。
首席招聘官
发表于 2013-7-24 14:03:30
做技术的吧,还有点加班费,做销售管理的嘛,见都没见过加班费。。。。。。。。。。。
daisy开心快乐
发表于 2013-7-24 14:06:17
如果因为工作原因偶尔加班或员工自愿加班都可以接受,但如果经常工作超过10小时以上就要考虑工作量和工作强度的问题了,做为HR不能对这个问题熟视无睹,经常加班多人员流动一定会大必须要保证合理的休息时间。
王江
发表于 2013-7-24 14:14:39
我们的做法是:在工资中包含平日加班的加班费,但不强制要求来加班,反而对无事来加班的行为进行处罚,因工作确实需要周未来加班的,我们以调休为主,在一年内没有时间调休时,才会给加班费,在这种机制下,加班的人基本没有怨言,也没有出现过因加班问题造成的劳资纠纷。
荆溪李
发表于 2013-7-24 15:50:12
劳动者还是弱势群体,法律法规虽然规定但是执行和监督力度远远不够,有些当地政府为了经济发展对企业的一些违法做法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不闻不问。而劳动作为现阶段大部分人生存和赚取的唯一手段,中国又是一个劳动力相对廉价的国度,劳动者为了养家糊口,也不得不增加劳动时间和劳动强度。
chuanhua_zhu
发表于 2013-7-24 20:50:26
当加班已成一种习惯,人们就自然被感染。公司目前的氛围基本上是早8点晚9点的节奏,老扳没走其他人一定不会走,走的人心里也会颤颤惊惊,担心被老板看不顺眼。我始终没有弄明白,大家都在忙什么,手头上永远有做不完的工作?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如果老板说一声从明天开始只要完成工作任务的,就可以提前下班,不用想也知道是什么情况。加班=忠诚、奉献 不加班=叛逆、自私
就像一个跟了老板10多年经理一样,星期天都自觉来加班,老板的赞许,你想不想看事实都摆在那里!
是该反对,还是逃避???
点点卡西欧
发表于 2013-7-26 17:23:05
诶,这种体制下,不能划等号
cheng8899
发表于 2013-7-29 14:48:19
我一直工作在这样的企业,也反复跟公司高层甚至老板关于解决超时工作或加班的事情,往往被他们批判为不懂管理。因此公司也为此付出了代价,当然最大的代价是我不得不辞职。
topjack
发表于 2013-7-31 22:01:57
要么拿起新闻舆论力量吧 !!要么保持沉默,乖乖拿加班费取代你的健康
HR117
发表于 2013-8-4 16:55:34
哎,现实和理想的差距,提高效率吧{:5_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