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ra 发表于 2013-8-6 20:42:53

民营企业聘用原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应注意的问题

我们是民营企业,用工形式很多,现有的特殊情况有下岗职工、内退人员,公司录用这些人应注意哪些问题,欢迎讨论。
我先说下我们的做法,大家给分析下是否有风险。
1。 公司与这些人签订劳务合同,并让他们签署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的声明。因为这些人在原单位能有工资或补助,不愿意放弃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
2。要求他们入商业险,不签劳动合同,不能入工伤险,所以以商业险做个保障。

小差火 发表于 2013-8-7 14:22:16

可以如此操作!

ycdbkun 发表于 2013-8-8 00:12:07

你得当操作方法有问题,针对这些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八条规定,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法律规定的很明确。

nara 发表于 2013-8-8 12:59:04

ycdbkun 发表于 2013-8-8 00: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得当操作方法有问题,针对这些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八 ...

我查了下法规,确实有这条规定,我们的情况是员工本人不愿意与原单位解除合同,那么一旦发生工伤和劳动纠纷(比如辞退补偿金),那现在的公司必须要承担吗?如果必须要承担的话,录用这种人对公司风险更大呀
。我的理解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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