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州太守 发表于 2013-8-9 16:53:25

制度管理与人性化管理冲突的问题,如果制度规定的很明确,建议按照制度来处理,不然以后其他人也不会遵守制度;如果制度规定的不明确,员工的错误确实情有可原,有正当的理由,可以从轻处理。

星光之夜 发表于 2013-8-9 17:21:43

所谓的为制度开绿灯,实际上讲的是制度的“执行力”问题,中国人常说“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意思就是说制度在执行的时候需要有灵活性、变动性。注意,制度执行的变动与制度执行的打折扣不是一个概念的。很多人混为一谈。制度执行时灵活到什么程度、变化成什么样子,实际上是企业文化的一种写照。我相信中国企业管理模式都面临过为制度开过绿灯(即:制度执行力偏低)的情形。特别是家族企业,老板一句话就可以把制度规定流程或内容全部颠覆,其实这是不可取的。如果企业绿灯开多了,会逐渐弱化制度的有效性,久而久之,企业管理一定会陷入困境、企业的价值观也会受到影响。但也不是说不能开绿灯,开绿灯也需要有技巧的。举个例子:会议管理制度规定参会人员迟到3分钟以上的,必须罚站20分钟(即:站着开会),而迟到者又是公司的高管、老板的妹妹,她不愿意站。怎么办?难道直接开绿灯吗?具体的时候,为了维护制度的权威性,老板自己(或其他人员)替她站20分钟,这样就保证了制度的执行力。个人建议:遇到特殊情况,需要为制度开绿灯之前,可以思考下,有没有变通的、两全其美方式或方法。下班啦,就写这么多。这个问题很经典,可以展开讨论!

那一眼的瞬间 发表于 2013-8-9 17:59:56

在民营企业全力不是制度赋予的而是老板赋予的,核心员工违反了公司制度,老板想开绿灯必有他的考虑,作为HR不应简单的去考虑要不要开绿灯,而是考虑开完绿灯后怎样去善后。站在老板角度考虑问题,才是民企HR生存之道!

fueast 发表于 2013-8-9 22:21:13

首次,我会向老板说明他违反公司制度的条款,按照制度应该如何处罚;其次向老板表明制度应该具有严肃性,公司员工都应该遵守,否则就失去了制度的作用;最后,如果老板坚持不处罚的话,建议可以先依据制度处罚,然后再找借口从其他方面进行奖励,以宽慰和挽留骨干人员。这样既可以保持制度的严肃性,又可以给违反制度的员工以宽慰,使老板先演黑脸再演红脸。

月燕 发表于 2013-8-9 22:23:44

制度在企业管理中是刚性化很强的,是公司日常管理活动的标准,但制度与现实中的管理活动是存在滞后性,若如果完全按照制度去执行,一般是很难。但一旦打开一个缺口,存在一个例外,慢慢的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就会存在很多的例外。为此对制度的执行过程中是否给予开绿灯。这个要看是什么样的行为,如果是原则性或与企业的核心制度相抵触的,作为HR人员则需从专业的角度从明确告知上级主管或老板,能不能例外处理。该坚持的则需坚持,若上级主管或老板决定了要给予例外处理。则HR就需按照指示去处理,若可以的话,则在后续管理过程中,适当的修改规章,以适应管理的需要。

柳编辑 发表于 2013-8-10 08:00:18

能否开要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作为HR讲原则没错,但有时也要适度地灵活。

yaoming3 发表于 2013-8-10 16:39:18

有几部学习资料,你可以参考:
《无间道》1、2、3
《线人》
《毒战》
《同门》
《门徒》
。。。。

周海格 发表于 2013-8-14 16:40:41

其实我们公司也有这些情况,同事跟老总说了情况,老总同意,可是如果一直这样的话公司的管理肯定要出问题,那我们该如何做一个合理的制度呢?

sunny8 发表于 2013-8-14 23:00:51

人力资源工作更多时候需要灵活性,有人情味儿,虽然有制度规范,但只要不违背大的原则方向不侵害公司利益,是可以适当调整的,前提是让违反制度的核心人员能通过此事件有深刻认识,加强对制度条文的认知,做到没有下次,才能起到特赦的意义

花開、終會幕 发表于 2013-8-28 15:30:52

事事而论吧,还开的时候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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