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服务协议与劳动合同日期相联系吗?
例:劳动合同日期从2007年9月12日——2010年9月30日,培训协议日期从2010年1月20日——2011年1月20日。
求助各位高手:
1、上述的日期中,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可要求劳动者支付未履行完的培训时间的费用吗?
2、在培训协议未履行完而劳动合同到期了,劳动合同可自行延长到培训协议结止时间。
培训服务协议与劳动合同日期相联系吗,有知道的人也告知下哦 首先,培训协议时间不能超过劳动合同截止时间,不合规;
其次,按照公司培训管理规定,服务年限要是超过劳动合同时间,需在员工签订培训协议时,在协议中指出如员工在劳动合同结束后续签,继续剩余时间,如员工不续签则按照剩余年限算出培训补偿金。
我们是这么做的 楼上做法很到位。
劳动合同到期,培训协议未到期,只能以劳动合同为准。
为了规避劳动合同期短于培训服务期,采取,签署培训服务期协议时,顺延劳动合同期,否则就不培训。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