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调动员工去异地,员工不去,处理高招?
我公司有一位员工在A地区做了8年营销老总,现公司要调A去B地区,A不同意,以各种理由拒绝?目前已未在A地区做任何工作,现在我公司想以旷工开除他,行吗?不可以。在这种情况下不能以旷工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是要额外支付补偿金的。这种情况可以给你支招:人力资源部出具一个文件,撤销此员工的工作岗位,给员工两个建议:1、继续留用,但是要到B地区。2、不再留用,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支付一定的补偿金)。
工作了八年的员工,支付他8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计算基数为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学习了!{:5_257:} {:5_239:}学习了 学习了。 个人认为还是要人性化处理,毕竟是高官高管! 受教了,呵呵 {:5_257:} 协商解除 继续留在A区,可以对他进行绩效考核,列出考核目标,他本人签字,比如什么时间内业绩达到多少,没达到然后去B区,或接受公司其他安排,或辞职。一系列的单据表格要齐全。。。 按照岗位来,是个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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