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愿续签,公司如何规避支付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愿续签,公司如何规避支付补偿金?各位是如何操作的呢?赐教! 到期的话,又不是强行解除的,应该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啊 东阳人才网91job 发表于 2013-9-25 14: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到期的话,又不是强行解除的,应该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啊
劳动合同到期,除非员工主动提出不愿续签。如果是员工想续签,但是公司不愿续签,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换岗位,换工作,逼他走· …………什么都能规避,要法律干什么的,不要老是想占劳动者的便宜啊,有些该付的还是要付的。 HR难做,但也要做一个有良知的人,不要老想着如何帮老板规避这个、那个,需知你有一天也会面临同样的事情,那才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呢! 不想和员工续签就应该提前一个月告诉别人啊,总不可能到了合同到期最后一天才发觉不想和员工续签吧。 法律依据是一回事,具体执行又是另一回事
HR可以把事情做的顺畅 总体利益最大化,减少一些无误纷争而带来的超过工资/补偿的损失
----纯属个人观点 提前一个月通知只是少一个月待通知金,该补偿的还是要补偿的。半年以下按半个月算,半年以上按1个月算。
那只能逼人家自己提出离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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