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写进制度、工会或职代会通过,有效告知员工,只是规避风险的做法,而不是杜绝风险;如你本身的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站不住脚的话,即使走了这个流程,结果仍是不容客观。现状看似无问题,实则是没有到仲裁和诉讼的流程,大多数以为只要走了这个流程,公司方面就万事大吉。
最后很简单并可行的建议:考勤扣款转换为考勤扣分。可以是直接扣绩效分,也可以专门建立考勤积分系统,全年考勤积分核算,积分多少不仅与工资挂钩,更可与晋升、评优、非法定福利享受进行配套使用。 关于工资《劳动法》是这样规定的: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员工就抓住这一点说我们违反劳动法。-------在我看来,这并不跟劳动法矛盾啊,你们处罚,是因为员工违反了制度,而不是克扣工资,要给员工讲清楚,是按制度处罚,好的办法是如前面几位说的,扣绩效分,如果公司没有绩效考核,那这个处罚制度一定要全员通过,每个员工在制度上签字认可,生效。 没有梦想 发表于 2013-9-29 08: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关于工资《劳动法》是这样规定的: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 ...
如果直接在基本工资罚款,即使全体员工签名通过制度,这份制度也是无效的
还是把工资结构调整为基本工资+绩效或提成,绩效和提成可以减发,基本工资雷打不动
如果拆不开绩效,只能采取扣分制,积到一定分数就书面警告、辞退等行政处分方法 楼主这个地方要咬文嚼字,《劳动法》规定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克扣是指非法扣减,你公司是依据公司规章管理制度来执行扣减工资是合法的,只要你们有他迟到的证据即可。 上班不准迟到,迟到了就要罚款,那么下班呢,上班准时上班,下班该准时下班吧,如果不准时下班拖延下班时间是否应该奖钱呢 ,上班迟到一分钟罚多少钱,下班拖延一分钟是不是应该奖多少钱呢??这样才合理吧,你们说呢? 海滩上的贝壳 发表于 2013-9-30 08: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上班不准迟到,迟到了就要罚款,那么下班呢,上班准时上班,下班该准时下班吧,如果不准时下班拖延下班时间 ...
那可以列为加班工资了。 拖得时间不长得,十来分钟的, 企业里的罚款制度好像都挺少的,大部分是以绩效的形式按百分比发放吧 {:5_257:} 15分内免于扣薪, 1小时内扣50元. 2小时内扣100元. 超过2小时,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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