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wrfcom 发表于 2013-12-20 11:14:26

劳务派遣

做为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劳务派遣始终是个痛。劳动合同法规定派遣仅限于: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岗位,我估计能做到这的企业很少。尤其还有一些企业发明了“长期劳务派遣人员”这个叫法,典型的知法犯法。

东阳人才网91job 发表于 2013-12-20 13:37:20

这个是个问题呢,可以考虑和人才网合作

wwwwrfcom 发表于 2013-12-20 16:06:42

东阳人才网91job 发表于 2013-12-20 13: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是个问题呢,可以考虑和人才网合作

和人才网合作能破解这个问题?

公子无忧 发表于 2013-12-24 14:14:53

相对于楼主提出的这些问题,劳务派遣里面同工同酬的问题更会引起员工的关注,也与员工的生活最相关,如果同工同酬能解决,那么就不会出现这些问题了

wwwwrfcom 发表于 2013-12-24 21:52:24

公子无忧 发表于 2013-12-24 14: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相对于楼主提出的这些问题,劳务派遣里面同工同酬的问题更会引起员工的关注,也与员工的生活最相关,如果同 ...

变异的“劳务派遣”怎么可能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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