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冬分 发表于 2014-3-11 10:19:32

公司如要制定这样的劳动补充协议条款有效吗

若是公司在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中制定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不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和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正在进行治疗的。
    (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的。”
是否有效?否则要如何规避这几种情况,劳动合同中的补充协议要如何制定?

管水 发表于 2014-3-11 13:32:56

无论公司怎么定相关条款与国家法律冲突的一律无效。

shanexu 发表于 2014-3-21 15:41:38

      企业试图规避的做法无效。
      这几种情形不能靠约定来实现,属于国家强制性规定。楼主还是放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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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12537312 发表于 2014-12-8 12:55:21

现在做什么工作都要签订合同,哈哈

terry262 发表于 2014-12-8 14:45:54

这些都是企业必须承担的社会和法律责任、义务,怎么可能规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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