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说常见劳动争议案中注意事项(证据、时效)
昨天看到一个北京的网友,贴了份仲裁裁决书出来。他很生气,觉得裁决不公。乍一看,是不公平,被申请人(公司方)无人应诉,申请人居然也输了,所以诉讼请求被判驳回。仔细看了裁决书的内容,仲裁员并非枉法裁决,这位网友输在了自己的证据不足上面。
那么,劳动争议案中,究竟要如何准备证据呢?现将常见的劳动争议标的,说说要如何准备证据。
1、 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赔偿。
这是当前劳动争议案的热点请求啊!想获赔,劳动关系的存在是前提。
直接证据有:入职通知、工作证、工作服、考勤卡、工资单、入职登记表、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以及工作中有盖章的文件(与自己有关的,如任命书)、工作往来邮件等;
间接证据有:工友的证言(还需本人出庭作证)、录音文件等。
直接证据的证明力高,间接证据的证明力低,有可能的话,要收集直接证据。
特别注意:劳动关系的证明中,不适用举证倒置原则。
2、 加班费。
该项请求,适用于举证倒置原则。
因此,只要你能详细地写出来,自入职起,哪一天发生了加班,几点到几点,然后再根据国家规定计算出相应的加班费(平时1.5倍,周六日2倍,法定节假日3倍),那么,剩下的就让企业去头疼吧!他们要想***明这些时间内你没有产生加班。
3、经济补偿金。
想获赔,千万不能签离职表,不要写辞职信。就算是公司欠薪,也不要轻易写辞职信,要按程序规定告之企业解除的理由之后,再离开。
合法解除与违法解除的区别在于补偿金的不同,后者是前者的二倍。另外一个不同在于,违法解除也可以不索要赔偿金,而请求恢复劳动关系。
4、时效问题。
降薪的时效为2个月。自降薪起,2个月内不申诉的,视为接受。
未签合同的赔偿最多支持11个月,不是无限期的。
其他争议的时效为1年,从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计算。
学习了1 第二点有疑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假如说出现劳动纠纷这一块的话,需要提供相应的的证据还是硬道理 lyhfree 发表于 2014-4-25 13: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第二点有疑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 ...
你说的对。事实上,员工有什么样的证据呢?其实就是自己要列出加班费计算的清单,然后就该企业举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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