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琴爱紫色 发表于 2014-5-23 13:31:05

这样算同工不同酬么?有什么解决方案么?

各位:
       我目前遇到这样的问题,请教大家,望各位大侠给予指点,谢谢~

      背景:
      我公司一国企,现在有一批人是离岗再上岗的人员,这些离岗人员重新上岗后,岗位定位就是保洁员、保安员之类的,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这些人又不是专门从事这个岗位的工作,还会做些高一级别的岗位工作,但其岗位名称不变。
      这次,在公司重新修订的岗位说明书签订时,遇到以上有些员工拒签岗位说明书,他们认为,他们实际不是在做保洁员岗位的工作,但岗位说明书还是签订保洁员的,由于两个岗位的奖金系数不同,工作内容不同,因此拒绝签字。
     公司总部有明确规定,离岗再上岗人员岗位就只能定保洁、保安类,其他岗位不能定。但实际工作中存在一岗多能的情况,这个岗位必须要做其他岗位的工作。

    问题:
     1、 现在公司要求针对以上情况,出份同工不同酬的解决方案。但我查阅了下“同工不同酬”的概念,是指同岗位同工种不同薪酬的情况才叫“同工不同酬”。我们这个是不同岗位,差不多工作量,因此不能定义为“同工不同酬”。不知道我这么理解的对不对?
     2、针对以上情况,有什么解决方案么?

hereweg 发表于 2014-5-23 14:18:41

感觉有些像是在打擦边球。你要问解决的话最好还具体一些为好。比如签订保洁,但是还要做的其他内容的工作又是什么,跟保洁工作量的比例是几比几?之类......酱油路过,楼下高人继续。

spcchenyue 发表于 2014-5-23 16:03:15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我也认为不能定义为“同工不同酬”。
我有几个问题:
1.公司总部为什么会定这么一个明确规定,理由和目的是什么。
2.如果理由和目的合情合理,那就认真做好说服工作,毕竟只是有些员工拒签。
3.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还是建议公司重新修订岗位及岗位说明书,不能冒这个法律风险啊。

hxf731 发表于 2014-5-23 16:14:39

本帖最后由 hxf731 于 2014-5-23 16:17 编辑

1、 现在公司要求针对以上情况,出份同工不同酬的解决方案。但我查阅了下“同工不同酬”的概念,是指同岗位同工种不同薪酬的情况才叫“同工不同酬”。我们这个是不同岗位,差不多工作量,因此不能定义为“同工不同酬”。不知道我这么理解的对不对?
      ---正确,但实际上你公司还是想执行原不合理的政策(离岗再上岗人员岗位就只能定保洁、保安类,其他岗位不能定)继续执行下去,才会让你出份同工不同酬的解决方案

2、针对以上情况,有什么解决方案么?
   1)、公司的规定本来有不正确,
    “在实际的工作中,这些人又不是专门从事这个岗位的工作,还会做些高一级别的岗位工作”
    “公司总部有明确规定,离岗再上岗人员岗位就只能定保洁、保安类,其他岗位不能定”
        ---应该是从事何岗位,就签订何岗位的岗位说明书,并享受相应岗位的薪资与奖金
     2)、如公司不同意做到第一点,请考虑此第二点
        ---照执行公司的原政策(离职再上岗人员的岗位定为保洁、保安类),但是必须考虑到每个人的工作职责、内容而重新安排其薪资结构与奖金(例如:基本工资+其它工作津贴+其它工作奖金等),依照实际情况来制定科目,但必须实现工作职责与员工收入的相对匹配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4-5-23 16:54:42

1、岗位是保洁员、保安员,干着是其他内容的工作,不知道合同里面是怎么写的,岗位说明书有是怎么写的...
2、国家一直在强调同工同酬,你们却要制定一个同工不同酬制度方案,还国企啊~~
3、公司数十个保洁员、保安员,分别干着公关、会计、人事、采购、销售等等等等的工作,然后工资各有各的不一,那也倒算是同工不同酬吧{:5_252:}

还是不参和国企这锅粥了......
某新闻发布会现场,坐着两位发言人,记者提问:请问你们在公司的行政岗位是...?   A:保洁! B:宝安!记者S:→_→ .........
正在想象着这样的一个场景{:5_247:}

tonycheungchn 发表于 2014-5-24 15:00:20

岗位是保洁、保安,兼其他的工作,兼的是什么工作能说的详细一些吗?

正常的情况下,岗位的工作内容是由公司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来制定的,这就是为什么不同的公司相同岗位名称下工作内容却有不同的原因。

琴琴爱紫色 发表于 2014-5-25 10:57:47

hereweg 发表于 2014-5-23 14: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感觉有些像是在打擦边球。你要问解决的话最好还具体一些为好。比如签订保洁,但是还要做的其他内容的工作又 ...

保洁/保安为主,其他兼做。
我感觉这也像打擦边球~:shutup:

琴琴爱紫色 发表于 2014-5-25 11:00:24

spcchenyue 发表于 2014-5-23 16: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我也认为不能定义为“同工不同酬”。
我有几个问题:
1.公司总部为什么会定这么一个明确 ...

哎~~不知道总部为什么定这个制度,而且是一直都是这种制度,可以说是历史遗留,我个人认为大概是想做个类似“公平公正”吧,比如一直在企业工作的人是出了劳动力的,所以从事这个岗位,那些离岗在上岗的人员都离开公司一段时间了,现在一来公司不给安排那些职位。

琴琴爱紫色 发表于 2014-5-25 11:06:16

hxf731 发表于 2014-5-23 16: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 现在公司要求针对以上情况,出份同工不同酬的解决方案。但我查阅了下“同工不同酬”的概念,是指同岗位 ...

高手!我的问题分析的很透彻!

非常感谢~~

琴琴爱紫色 发表于 2014-5-25 11:08:05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4-5-23 16: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岗位是保洁员、保安员,干着是其他内容的工作,不知道合同里面是怎么写的,岗位说明书有是怎么写的...
2 ...

“公司数十个保洁员、保安员,分别干着公关、会计、人事、采购、销售等等等等的工作”,这位兄弟,我们没有这么给这些人做这个“高级”的工作。。。。。

国企有很多历史遗留问题,有些真是身不由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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