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员工的社保该不该补缴
case:一员工2009年5月10日入职,而单位每月社保的缴费期限是8号之前,所以该员工2009年5月份的社保本单位就没有交,认为是上家单位应该为其缴纳5月份的社保,可是上家单位也没有交,现在该员工要离职,并且要求本单位为其补缴2009年5月份的社保。讨论:该单位不给该员工补缴2009年5月份的社保合法吗?请说明原因。 应该缴纳。 yeechan 发表于 2014-5-27 10: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应该缴纳。
的确应该缴纳 应该缴纳, 缴纳肯定是没问题的,如果不缴纳企业有何风险,毕竟法律没有规定那么明确,几号之前就补缴,或几号之后就不补缴 好学习天向上 发表于 2014-6-6 16: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缴纳肯定是没问题的,如果不缴纳企业有何风险,毕竟法律没有规定那么明确,几号之前就补缴,或几号之后就不 ...
应该缴纳, 应该交啊,你五月交不上,6月就一起补交 因为我不清楚你们当地的政策是怎样的。每个地方的社保截止日期都不一样。但是按照风险最低来说,肯定是补缴比较好。 只要没做满一个月,就可以不缴 应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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