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无忧 发表于 2014-7-17 10:45:13

老金看法 发表于 2014-7-14 12: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第一,法律讲证据,如果B去劳动仲裁申请,那么他要提出公司解约的证据,而公司必须举证说明协商一致。当然 ...

看到楼上赔偿的额度,如果去仲裁,按案例的情况,公司无法举证不胜任工作,员工应该可以主张2N+1的补偿吧?

好学习天向上 发表于 2014-7-17 11:00:12

公子无忧 发表于 2014-7-17 10: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员工同意了主动离职就不叫裁员,HR如果能合理给公司省钱还是要省的,只要合法即可。
自从要裁员的那一刻 ...

你说的很有道理,合法是必须的。
能主动离职的员工可不多呀,都撕破脸了,还是员工把单位给告了,后续的事Hr还是要处理,作为Hr,和员工的沟通要做好,尤其是离职员工的沟通。

公子无忧 发表于 2014-7-17 11:05:08

好学习天向上 发表于 2014-7-17 11: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说的很有道理,合法是必须的。
能主动离职的员工可不多呀,都撕破脸了,还是员工把单位给告了,后续的 ...

不知道你的具体职务以及贵公司的规模。我只能说并不是所有的面谈都是HR做的,特别是加薪,离职这种比较重要的面谈,HR不了解员工真实情况的,一个部门里为什么辞退这个员工为什么不辞退另一个,最有发言权的是直接上司,而往往他们是否沟通却是你不可控的。HR在这个过程中能做的就是设计好流程罢了,或许真的是等员工把单位告了的时候才是HR全面接手的时候。
所以说我认为这个经理的做法没错,他更不可能去跟每一个员工去沟通,去做这种事务性工作

好学习天向上 发表于 2014-7-17 11:14:59

公子无忧 发表于 2014-7-17 11: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知道你的具体职务以及贵公司的规模。我只能说并不是所有的面谈都是HR做的,特别是加薪,离职这种比较重 ...

各个公司的具体情况不一样,但你的意见很有价值,学习了,感谢。

zwall 发表于 2014-7-23 15:16:54

现在的劳动者不是以前了 法律意思很高 ,如此做事 恐怕会有麻烦 员工抱团维权 得不偿失

hipyn 发表于 2014-7-24 11:51:52

如果有预算了有何必去做这种对公司声誉影响甚大,对员工归属感影响甚大的事情呢?直接按照2n+1的方式去赔偿不就得了嘛!

好学习天向上 发表于 2014-7-24 22:23:29

hipyn 发表于 2014-7-24 11: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有预算了有何必去做这种对公司声誉影响甚大,对员工归属感影响甚大的事情呢?直接按照2n+1的方式去赔偿 ...

恩恩,如果你是老板还真是人性化啊,赞一个

zhangmeimei 发表于 2017-3-6 20:13:31

B直接申请仲裁好了

ly166 发表于 2017-3-13 10:13:09

老金看法 发表于 2014-7-14 12: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第一,法律讲证据,如果B去劳动仲裁申请,那么他要提出公司解约的证据,而公司必须举证说明协商一致。当然 ...

分析的很到位~~~

朱凯波 发表于 2019-4-17 16:39:50

1、公司拿不出协商一致的书面证据,员工提出劳动仲裁,要求支付代通知金,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
2、这个秘书做事不是果断,是武断。事先应该征询相关专业人士的建议,甚至去劳动局咨询下。然后再采取相应的措施。按现在的做法,员工被激怒,百分百不同意调解。同时,既然大面积减员,这样的做法很有可能员工互相通气后集体向劳动仲裁部门举报非法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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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真没见过这么胆大的Hr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