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ya毛豆芽 发表于 2014-11-10 15:58:47

关于第3次续签合同的实际问题?

本帖最后由 spcchenyue 于 2014-11-11 08:58 编辑

       各位大家好,想咨询一个问题,第三次签合同了,我们仍然能签固定期的吗?假设我和员工协商,仍签固定期的,要是员工不同意主张续签无固定期的,我们就说这次合同不续签的,我们的目的是想签固定期的?因为这位员的表现实在很差。

好学习天向上 发表于 2014-11-10 20:48:20

员工表现很差不满意,即使这次续签固定期限,那再到期还是面临同样的问题。
协商签固定期限,劳动者需同意才能签固定期限的,劳动者不同意要签必须签无固定期限的。
建议:如果该员工表现确实不好,公司也不想用了,还是终止吧。但也要协商解决。如果员工坚决不同意也没办法

学习与充电 发表于 2014-11-10 22:40:58

按照楼主说法完全可以不续签合同了啊。为什么还要签订呢?按照劳动法,连续签订2次就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了。

shaobao0512 发表于 2014-11-11 07:47:12

既然表现很差,干嘛还得用他!?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次只能是无固定期限合同。要注意是连续,中间无缝连接的那种。
如果该员工确实表现很差,那就第二次签订合同到期后终止。非得用这个员工,个上一个月后,把他请回来,重新签订合同,中间一定要隔开。
交流中进步吧

anne安丽 发表于 2014-11-11 07:49:07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上面是劳动合同法的原文,蓝色部分说明只要员工提出就可以签订。我公司是这么操作的,和员工协商,让员工手写个要求订立固定期限合同的申请,签字确认,就可以继续签固定期限合同了。

煜李 发表于 2014-11-11 07:58:12

学习了,表现不好,为什么要签第三次?不知道楼主是否有其它的想法。

浮云SL 发表于 2014-11-11 08:01:42

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是一样的。如果员工表现差,不想用了,就终止。没什么好犹豫的。

安安的爸爸 发表于 2014-11-11 08:35:59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关于对该条第(三)项的理解,司法实践中有两种观点:北派(以北京、广东为代表)观点认为:劳动合同法规定无固定期限合同,本意是要鼓励劳资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只要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那么当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必须无条件地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南派(以上海为代表)观点认为,在“劳动者提出订立劳动合同”之前需具备三个条件:(1)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3)续订劳动合同的。该条第(一)项、第(二)项均无“续订劳动合同的”这个条件,满足连续工作年限只要提出就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项中增加了“续订劳动合同的”这个条件,根据法条前后文意思应当是指前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决定续订劳动合同的,只要劳动者提出要求,就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则因为缺乏双方共同的“续订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即使劳动者提出要求,也因不符合该条规定的条件,导致无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次是否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看当地的司法口径对此问题是如何认识的。
如劳动者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但双方签订的却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基于保护稳定的劳动关系的考虑,司法实践中,还是会认定该份劳动合同有效,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双倍工资的。
如劳动者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从应当订立之日起至实际订立之日或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日止的双倍工资。

hxf731 发表于 2014-11-11 08:42:02

1、既然表现差,就不要续签订,合同到期自然终止,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2、如果续签合同,公司想签订固定期限的合同,需也员工协调一致,如果员工不同意
    1)、不续签合同,公司支付补偿金
    2)、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3、员工表现不好的期间,该处罚就要处罚,保留书面的依据,便于今后员工与公司间发生纠纷,将公司的损失减少到最小

lzg2001 发表于 2014-11-11 08:49:56

这个不能吧。除非当事人同意。否则只能签不固定;表现不好,为什么还要续合同呢。至于补偿金是N+1,还是2N,这个得视情况,目前我公司对到期合同都是N+1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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