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点甜心 发表于 2005-9-27 19:52:00

[原创] 员工辞职权的几个问题讨论

员工有辞职权(不管是否在合同期内),但要提前30日书面形式告之公司,但如果公司否认收到书面辞职书,员工该怎么办,如劳动仲裁是否会就此要求员工自己举证?如遇到上述情况,员工可以有哪几种方式或途径证明自己已提前30日通知呢?

发表于 2005-9-28 15: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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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辞职报告复印,并标明呈送时间,接收人

钟盼 发表于 2005-9-28 17:53:00

RE:[原创] 员工辞职权的几个问题讨论

将辞职报告复印

没有梦想 发表于 2005-9-29 08:58:00

RE:[原创] 员工辞职权的几个问题讨论

居然还有这样的人,真是恶心啊,员工走就走吧,强留没有用,你也不会在乎扣员工那一个月的工资吧,丢人啊

Iunknown 发表于 2005-9-29 11:35:00

RE:[原创] 员工辞职权的几个问题讨论

邮件、挂号信。都有据可查。

点点甜心 发表于 2005-10-12 17:19:00

RE:[原创] 员工辞职权的几个问题讨论

复印的辞职报告应该不是有利证据吧

jimray 发表于 2005-10-13 13:12:00

RE:[原创] 员工辞职权的几个问题讨论

最好是通过挂号信的方式发给公司
或者自己复印一份,然后在上面写清楚什么时候什么地点交给公司HR的哪个人了,当时有谁在场等信息

曼佗罗123 发表于 2005-10-24 17:04:00

RE:[原创] 员工辞职权的几个问题讨论

发电子邮件,这是最安全有效的。

上海滩 发表于 2005-10-26 09:55:00

RE:[原创] 员工辞职权的几个问题讨论

居然还有这样的公司?有意思。那么你就不要走了,消极怠工,造成不好的影响,让公司解雇你,还能得到补偿金,嘿嘿~

tulip820506 发表于 2005-10-26 15:01:00

RE:[原创] 员工辞职权的几个问题讨论

哎,这世上真是什么人都有啊 ,还 是 多留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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