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亡一案例求助
本帖最后由 ybhjack 于 2014-11-28 15:17 编辑案情:公司一名员工在下班后失联
经过:失联的员工(后称甲)下午5:30下班,乘坐公司的员工车到了离大桥附近一个车站下车。甲之后失联。他本人的衣服、文 件包、钱包在桥上找到。当天下午6时有人报警说有人坐在大桥的栏杆上,警察接案后到桥上,走到离甲附近时看见甲从桥上跳下大海。而甲到现在都还没找到。
调查:因为当时天已黑,报警的人以及当事警察也辨认不出跳桥的人就是甲。现在公安以失踪处理。
问题有很多,只写些重点问题。现在确定的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失踪”。
问题:1、如果一直找不到甲,公司要负什么责任?
2、如果最终找到甲了,且甲死亡,公司有什么责任?
下班时间,并已自主离开公司班车,到达合理下车地点,其失踪应与公司无关。
如经交通及公安部门证明其失踪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公司应为其申请工伤认定或办理工亡相关手续,工伤情形与工亡情形的公司责任,《条例》里讲得很清楚。
如属于其他情况的受伤或者死亡,也应与公司无关。
除工伤情形,公司对此事应该不负有其他法律责任。
员工离开公司到家之前,都属于上下班途中。
几年前我公司发生过,员工在宿舍猝死,你这个情况,我需要好好回忆一下。
首先,公司关怀性质的工作必须要做到位。如确认死亡,组织个捐款、领导参加葬礼这是必须的。
主动和家属联络,听听家属什么想法。毕竟没确认死亡,很多事情还没发去做。
如家属情绪激动,找公司要人之类的。一定要安抚好。提前准备好各种措施,如家属找公司来,第一时间紧急对应。这种事情绝对不能在公司谈。 本帖最后由 hxf731 于 2014-12-2 15:42 编辑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属于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属于工伤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不属于工伤
像楼主所说的,这种情况未遇到过。但是该员工:
1、不属于因工个出期间下落不明;2、也不属于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所以从我也了解到的知识来讲,应不属于工伤
建议:
1、向当地劳动局下属的工伤认定部门进行咨询,看能否有认定工伤的可能性
2、抚恤家属
注: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下落不明满四年的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死亡。
1、明确该员工已从员工车上下车,并且不是因为事故失踪的,可以排除工伤的可能。公司不需要负法律上的责任。
2、公司要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适当的给予帮助和补助,但不要太热情,太热情周到了,家属会有想法的。 关键是权威机关认定死亡,还有死亡的原因。没有在这两条前提下去谈的都不妥当! billy.liang 发表于 2014-12-2 16: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关键是权威机关认定死亡,还有死亡的原因。没有在这两条前提下去谈的都不妥当! ...
嗯嗯,还是把问题留给权威机构吧 一切等权威机关最后的结果出来,才可以定论。安排人员与家属沟通,愿意与家属一起等结果,会配合公安机关进行任何形式的调查,让家属不会觉得公司没有人情味。 关于这个问题的解决办法,我还是赞成相关政府部门调查结果再来判定比较好。一下子我也没有好注意,不过有一点公司要积极行动的是主动联系其亲属,并积极配合相关政府部门给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