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大梁的 发表于 2015-6-2 20:28:23

有心机的HR在六一会安排员工休带薪年休假,本来员工的屁股已坐不住了,这不是因为他们还是儿童,而是他们的孩子要和别人的孩子一样有家长陪着去吃西餐。这样一安排,既尽了用人单位保障义务,也实现了员工年假权利,还维护了员工的家长尊严,最(qi)终(shi)让用人单位掌握了人力资源调配的主动权。三赢!

冲大梁的 发表于 2015-6-7 20:38:28

张馨予、张涵予、张歆艺、张含韵、张嘉译……艾玛,这演艺圈的女星都让人蒙圈了。工伤保险里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也让大多数HR蒙圈了,别急,没有红绿花棉布改成的束腰拖地长裙,用个例举法也能让HR分清楚WHO是WHO。

六级伤残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细目与计算

工伤医疗费用与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康复性治疗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关于北京市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项目标准及相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工发〔2011〕384号)
三、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

转外地治疗得交通费与食宿费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关于北京市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项目标准及相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工发〔2011〕384号)
四、经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治疗工伤的工伤职工,所需交通费实行凭据报销。工伤职工应选择普通公共交通工具(如道路客运班车,火车硬座、硬卧和软卧、轮船三等舱位等)出行。因伤情特殊需要选择非普通交通方式的,需报经所在地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
所需食宿费实行定额包干与在规定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相结合的方式。其中:“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为每人每天150元,按经办机构核定的天数在规定限额标准内的凭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限额标准的,按“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报销。“伙食费”实行定额包干,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

停工留薪期内的护理费用(用人单位负责该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生活护理费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关于北京市2014年调整工伤人员护理费的通知》(京人社工发〔2014〕 124 号)
一、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的范围为2013年12月31日前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
  二、调整标准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2897元的,调整到2897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2317元的,调整到2317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1738元的,调整到1738元。
  三、调整护理费所需费用,参加北京市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由统筹基金支付;未参加统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按原渠道列支。
  四、根据有关规定,企业按照享受或比照工伤待遇处理享受护理费的人员,参照本通知执行,所需费用由企业支付,按原渠道列支。
五、本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福利待遇(用人单位负责该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
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六十四条 ……。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伤残津贴(用人单位负责该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第六十四条 ……。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关于北京市2015年调整工伤职工及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通知》(京人社工发〔2015〕59号)

  一、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的范围为2014年12月领取伤残津贴待遇的工伤职工(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工伤人员)、领取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
  二、调整标准
(四)用人单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级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增加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180元。

劳动关系的处理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负责伤残就业补助金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关于北京市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项目标准及相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工发〔2011〕384号)
五、工伤职工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其领取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3至18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六级15个月,……。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上述标准执行。

社会保险的缴纳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冲大梁的 发表于 2015-6-13 21:32:10

歪果仁毕竟是歪果仁,HR是不能和他们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滴,且一次也不能签超过5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估计是怕歪果仁的保质期比重果仁短,而坏了一整罐果仁的缘故吧?其实,对于歪果仁的劳动合同期限约定,只要和就业许可的期限保持同步即可。HR所要关注的是要在就业许可期满前有足够时间去做prolong。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与被聘用的外国人应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但按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可以续订。
  第十九条 被聘用的外国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时,其就业证即行失效。如需续订,该用人单位应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延长聘用时间的申请,经批准并办理就业证延期手续。

冲大梁的 发表于 2015-6-17 21:41:56

拍X光,大家肯定希望被扫得越全面越细致越好,就都会按医生要求去月兑。打官司,大家肯定希望案件被审查得越全面越细致越好,但为什么HR要把证据材料里某些内容给掩盖后才提交呢?说是保护公司商业秘密,那X光机前讳疾忌医的结果是什么?同理,尽管没有主观恶意,对这种涂改证据行为,后果你也是懂的。

冲大梁的 发表于 2015-6-23 20:51:54

又遇到用人单位哭诉劳动者手里的收入证明是私自盖章。盖章这事完全取决于用章人的个人道德,而一般的用章制度也只能象征性地防范下风险。如果用人单位事先声明所有用章文件只有同时盖有法人章和业务部门专用章才生效,即双章制,这是不是足以防范私盖公章的风险呢?除非办公室和对口部门是好基友。

冲大梁的 发表于 2015-7-7 20:55:14

掐指一算,发现这没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对HR来讲就不算事了。有种HR的过失会导致比上面这些常见病、多发病更多的赔偿。多到什么程度?也就相当于你给劳动者十倍杠杆的配资吧。这会是什么过失呢?就是未按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给劳动者办理相关手续。明天起会开专辑细细道来。

HR未办退工手续,在失业保险层面,现在可不是赔点失业金那么简单了。如果劳动者跑来要HR赔偿街道针对登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或准备再就业时所给予的各项恩泽雨露损失;拿着医药费单据管HR要报销领取失业金期间看病的医疗费。一张薄纸的风险放大得够酸爽了吧。

HR未办理退工手续,如果劳动者一年后欢天喜地回来告诉你:Look,我找到了一份高薪工作,可人家管我要原单位离职证明,你没给我开,我迟迟不能入职,你把我这样一年工资损失弥补给我吧……。不管怎么样,是原用人单位未尽后合同义务继而阻却了劳动者再就业权利实现,你说该不该赔呢,一张薄纸的代价啊。

冲大梁的 发表于 2015-7-14 19:59:37

在大街上随便找人问“什么是综合计算工时制”,十个人里有九个不知道很正常,如果在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企业随便找人问这个问题,再十个人里九个不知道,那就有问题了:HR没有详细告知员工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含义,会使员工还按标准工时制去思考自身的权益,继而就是对企业的误解和诉讼准备……。

HR让歪果仁在国内出差要有个度,如果就三年期限的在A地就业许可,非让歪果仁到B地出差两年半,就从量变到质变成未歪果仁未经许可到异地就业了。后果你懂的。当然,那些什么变成到异地分公司、子公司任职的名头也有问题,毕竟我国对歪果仁就业是属地管理

冲大梁的 发表于 2015-7-22 20:11:38

单位限制员工只能到某家医院看病是否合法?这里不做(zi)判(tai)断(duo),不建议使用。社保机构对医院有个筛选和评定机制,如果一个城市里的所有单位都要求劳动者只能到某一家医院看病,后果就是社保机构无法有效对医院进行管理,且医疗资源分配处于极端不平衡态……。为什么很少有人用这个理由呢?

HR要跳出思维定式。工资条源于用工简单、一方独大的计划经济年代,由HR大妈熬制传承给HR小白,所以内容同质、单一、苍白。如果工资条升级成工资表,内容详细到诸如把上月加班项细分成具体延时小时数、休息日和节假日加班日期,上月休年休假天数,完成销售额数…,然后员工签字。HR就有金刚罩铁布衫了。

冲大梁的 发表于 2015-8-4 20:48:26

某单位薪酬制度:签署购销合同者按合同金额的10%计发奖金。段子来了:销售总监酒桌陪酒5斤,现场拿下千万大单,但因醉酒手不听使唤,遂叫司机签合同。次日,司机拿合同管单位要百万奖金。闭门造车的很坑爹的。HR在设计完游戏规则后,要群策群力地先把各可能种因素代入做测试,经修改后再颁布才对。

翻了下竞业限制协议,企业无一例外地把竞业限制期限上限2年给用足了。有这必要吗?HR想过自己一个卖烤猪蹄的餐馆的“商业秘密”真就高大上?这2年所付出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要卖多少只猪蹄才能挣回来?这2年间企业还在?这2年换HR的话,能把这事给交接清楚?这2年又改做烤烧饼了呢……?咱设成1年好吗?

xiaoqi0424 发表于 2015-8-24 15: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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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居然发现一个劳动仲裁员手把手教HR开展工作的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