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常年未交社保,离职前如何维权
本帖最后由 spcchenyue 于 2015-3-19 11:23 编辑分享一案例,希望得到大家的帮助,谢谢!
王某在某公司工作至今,工龄超过5年,合同14年9月份到期,至今未续签(合同到期后已工作6个月)。已提出离职,公司领导已口头答应,但离职申请单由王某本人保留。
鉴于公司多年未帮王某缴纳社保,王某提出公司给予补偿。公司不愿意提供经济补偿,且提出当初签订合同时员工本人已同意不缴纳社保。当初签合同时,合同上确实有员工工资2000(包含社保)这么一条。
我的疑问在于,“员工工资包含社保这一条”是否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规定,签订了这一条是否意味着员工无法要求“公司为其补交社保”?咨询过相关人员,但是得到的是不同答案,希望各位大虾给予帮助。
另外,王某还能通过什么方式维护个人权益,如果区级劳动仲裁中心不处理的话是不是直接向市级举报?未续签合同的6个月是否可以取得双倍工资补偿?
其他:从社保中心取得的工资单上显示公司有缴纳社保,但是员工本人每月是无工资条或工资短信的,且无劳动合同复印件。 与《劳动合同法》、《劳动法》以及当地劳动法规相违背的内容都是无效的,即便合同里签订了薪资2000(包含社保),此条与法律相违背,故而失效,员工可以大胆的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要求用人部门为自身补缴社保,不过个人部分还是要自己出的,若个人又不想出那部分,那就要和公司协商给予一定经济补偿了。若是企业掌握了个人不愿意缴纳个人部分的想法的话,估计强硬一点,要么就补缴,要么就没补偿。
另外针对未签合同的可以仲裁双倍薪资补偿。 1、员工工资包含社保这一条约定违法,无效。就算公司确实额外把买社保的钱给了员工,也一样可以要求补交。社保是国家强制要求企业为员工购买的,相关机关只看买了还是没买,其他无视。
2、员工可以要求上一期合同到期后到离职这6个月里面后5个月(头30天的没得追)的双倍工资。PS:自己得留一手准备,证明自己的是为其工作,从什么时候开始,工作到什么时候。同时准备材料证明自己的工资是多少。
3、你应该上社保中心相关网站查清楚公司到底有没有给你买社保。
4、补缴社保这块,社保局和仲裁经常踢皮球,你要有心理准备,而且不一定能全部都补。另外,补缴的话,公司部分公司补,你个人部分你得自己掏钱。 楼上的基本都回答了。
有两疑问:从社保中心取得的工资单上显示公司有缴纳社保,但是员工本人每月是无工资条或工资短信的?这怎么解释啊,社保中心为什么会有工资单呀?
且无劳动合同复印件。正式合同一式两份,公司与个人各有一份,是不是说个人没有合同呢? somen 发表于 2015-3-19 16: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上的基本都回答了。
有两疑问:从社保中心取得的工资单上显示公司有缴纳社保,但是员工本人每月是无工资 ...
与你同问。 任何违背劳动法的合同都是无效的。 灰常简单,直接去劳动争议仲裁去提起仲裁。合同履行地,工作地点所属都可以提起,
主要诉求
1.要求自上班之日起缴纳社保。
2.要求给予5个月(6-1)的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补偿。
仲裁是免费的,你找个律师,委托办理最省事。如果对于仲裁结果不满意,提起诉讼。
另外,你也增加一条,公益性质的,向社保局举报。
对于这样的LM公司,不能放任。。。 针对楼主的这样情况,劳动合同法是有明确规定,企业不能以任何形式的补贴方式代替社保缴纳的证明,所以企业这种做法完全违背法律,至于未续签的合同主张申请补偿。相关劳动监察部门一般都会接受这样的申请,只要相关材料齐全。 既然收到邀请,那我也浅表个人意见:
1、您的疑问,“员工工资包含社保这一条”是否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规定,签订了这一条是否意味着员工无法要求“公司为其补交社保”?
工资中包含社保不违法,任何人的工资中都包括个人承担的部分,前提是扣除社保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针对社保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依据本条任何规避法律义务和逃避责任的约定条款均属无效。
2、王某还能通过什么方式维护个人权益,如果区级劳动仲裁中心不处理的话是不是直接向市级举报?未续签合同的6个月是否可以取得双倍工资补偿?
维护的方式有很多种,投诉劳动监察(效果明显处理快)、仲裁都能解决,区级不受理的也可以投诉区级机构;未续签的6个月可以得到双倍补偿,补偿的月数依据法规从违法的第二个月开始起算,应该是5个月的双倍工资补偿。
3、其他:从社保中心取得的工资单上显示公司有缴纳社保,但是员工本人每月是无工资条或工资短信的,且无劳动合同复印件。
这条不理解您的意思?是否是社保中心审计用的资料上现实有缴纳社保?但无论如何,以员工本人的身份证核算社保中心的缴纳记录方可,不是随便搞张表显示有缴纳就没事的。 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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