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明一下什么情况吧。休完产假回来,说自己想做薪酬模块。我给她说了做薪酬我的四点要求:
1、准确、及 ...
哎,既然同为HR,怎么职业素养这么一般。工资不是要来的难道这个道理她自己都不懂吗?这么强势,以后哪家公司还敢用她。 俊汐 发表于 2015-4-7 16: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在哺乳期内,公司是不允许解除劳动关系的,否则属于违规解除,需要赔付很多的,光经济补偿就要2N(+1)了, ...
很有道理。 若是正常来说,哺乳期解除企业付出的代价很大,那还不如养着。但是根据楼主的情况来看,这员工也比较刺头。处理不好,也会很纠结。平时和劳动部门关系维护的如何?把情况说明下,咨询下他们的态度,然后再和员工谈,把企业的损失降到最低。另外,我很好奇,该员工生孩子前工作态度和表现如何?这种情况,平时应该会有苗头。 即使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不成,也尽快给她调换其它岗位吧(薪酬岗位对于HR部门而言,还是比较重要的) 考虑调岗吧,养到哺乳期结算,这时协商代价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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