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医疗期遭遇合同到期
公司司机,在晚上接送客人时,突然胸部不舒服,当天晚上自己去医院了,心梗了,直接住院做了手术。到目前为止休了三周,但下个月他合同就到期了,
如果他来不了公司,可不可以以电话或短信通知,合同将自动续延到医疗期结束?
还有个问题就是,
他现在这种状态,已经不适合给老板开车了,但他自己坚持工作强度没有问题,还要开车。
公司也没有职位可以给他调岗,其它在招职位都需要专业知识,他根本没法干。
如果合同顺延到他的医疗期的话,这种情况,可以给N+1的补偿金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
他身体怎么样了?已经恢复了么?医生怎么讲,可以上班了么? 目前还是休病假。
是作了支架手术,这个手术是无创手术,5天出院。
本周一又收到病假条一周。
现在的状态是,只是有医院的病假条,我们都准假。
但目前他的合同,6月初到期。
这个医疗期遇到合同期,合同需要通知员工来公司续不? 个人觉得该有的手续还是要有的,合同到期是否续签的一系列手续还是要有的。可以备注合同可以顺延至医疗期结束,但是医疗期结束后就不再续签合同,单位要尽到提前告知的责任和义务。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当然是可以的,经济补偿是肯定需要的,至于是否N+1,看是否能证明员工不再能胜任该岗位,证据充分吗?咨询下当地劳动部门。 我觉得可以有二种方式:第一种是事先应书面通知员工,劳动合同因医疗期自动延续至医疗期终结日期;第二种是办理续签劳动合同至医疗期结束日期(按他工龄预算)。按第一种,只要医疗期到期或终结了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第二种是劳动合同到期日期就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不需要证明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才需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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