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犯刑法的员工维权,企业要如何有效处理
本帖最后由 好学习天向上 于 2015-6-30 08:51 编辑一员工在A公司工作两年半,但是双方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缴纳保险,现在该员工因偷盗被捕后,找人来公司协商,打探公司应该给其多少钱以示补偿。
不给补偿,将其社保补齐吧。 让他走法律程序。 相关的法律规定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4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如按楼主所述,劳动关系从建立到解除一共2年半即30个月,双倍赔偿的时间从入职的第二个月算起,已然过了诉讼时效期,所以不涉及双倍赔偿。社保应当补缴 我认为,这是两个事情。
1.盗窃被捕,那是刑事法律法规的事情。
2.未签订劳动合同,那是劳动合同法的事情。劳动合同法规定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2倍也就是有一个月给两倍,即2N。这是人家劳动合同法赋予的权利,即使本人不能申述维权但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3.社保缴纳,未缴,按照社保法的规定你必须给予补交。
综上,鉴于员工被捕,你提出终止合同,解除关系,但之前的该补还得补。
抓紧时间办理,拖着不好。
劳动合同法与刑法是两条线,各走各的线
现在的背景跟人相关,至于此人现在的行为不影响之前相对人应有的行为 {:5_257:}依法处理,做为HR既要有法律观念也要有职业素质。 jimmybeau 发表于 2015-6-30 12: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依法处理,做为HR既要有法律观念也要有职业素质。
说的好,职业素质 一码归一码,不能混为一谈。企业没做到位的,当然还是要承担责任。员工犯罪了,自有相关法律处罚他。企业没尽到责任的,当然也要有法律来约束你。 同意地板的意见,未签合同双倍赔偿已过时效不予支持,社保应当补全,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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