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的薪资补偿诉求,只要在申诉有效期,公司是要承担责任的,这是劳动者的劳动所得,是得到法律保护的,并不因其犯法而得到免除,除非是其为公司提供非法劳动;
2、员工盗窃导致的后果,有法律予以惩罚,承担法律责任。 好学习天向上 发表于 2015-6-30 14: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说的好,职业素质
{:5_275:}HR真的是任重道远,别人的职业是千百次的锤炼,HR是千百次千百样的锤炼。 本帖最后由 hxf731 于 2015-7-2 10:30 编辑
1、无补偿金与赔偿金
2、11个月的双倍工资(是否过时效的问题,以前没遇到过,但是可以从这方面入手考虑不给予支付)
3、补缴社保(个人部份由个人承担) 刑法和劳动法,各不相关 做人应有基本的道德素质, mic_xy 发表于 2015-6-30 09: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相关的法律规定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 ...
“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楼主需要确认目前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是否已经解除,若未解除或解除未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仍存,员工仍可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
社保部分公司可补缴,但员工也应补缴其个人部分,让员工自己去考虑,若员工坚持补缴,走法律途径是比较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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