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飞行的草 发表于 2016-3-25 21:56:01

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人员调动要怎么处理?

公司新成立的子公司,现在还处于架构的调整时期,牵涉到人员的调动比较频繁。当前的调动方法是:到子公司后以子公司的名义重新签订的劳动合同,同时,社保公积金也一同转移过去。但是越来越复杂,是不是应该有更好的方法?求支招!!

shaobao0512 发表于 2016-3-25 21:56:02

根据我的观察和实践,是这样安排的,希望能对你有参考:
1.凡是子公司的核心人才,关键管理人员,都是从总公司调动过去的,那这些人的社保包括公积金都在总公司这边缴纳,劳动合同要求员工拿来,在“其他约定条款”当中添加一句“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适用范围包括到甲方企业所属子公司任职”。这样做省事,省心,也对员工来说更加合理一些,调动调整阻力小一些。只不过HR要多做一点,就是医保的事情,到总公司当地医保机构询问,外派员工发生疾病如何办理医保。
2.凡是子公司基层员工、业务人员,就从当地进行招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保,就地解决,还是省事省心。
双轨制,最合适。

xiaoxiaoqi 发表于 2016-3-26 14:32:24

这样子比较好,方便子公司结算。若不改变合同,仍是总公司的劳动合同,那就要总公司发工资交五险一金什么的,但钱由子公司打给母公司,这样子更麻烦。

会飞行的草 发表于 2016-3-26 18:33:31

xiaoxiaoqi 发表于 2016-3-26 14: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样子比较好,方便子公司结算。若不改变合同,仍是总公司的劳动合同,那就要总公司发工资交五险一金什么的 ...

但是现在牵涉到的问题就是两边人员调动总改动社保等东西,所以感觉这个阶段这样做的话太麻烦。

jhzhuzy 发表于 2016-3-28 16:19:21

4楼的双轨制经验与方法值得借鉴。我们也设立了多个分(子)公司,但人员基本上由分支机构自行招募。分支机构需要总部支持或总部认为需要加强分支机构管理时,由总部派出专业人员赴相关单位进行辅导、协调或监督检查,任务完成后再回总部,不会牵涉到劳动关系和薪酬结算,只有差旅费而已。

丙饼 发表于 2016-3-28 19:37:39

马克一下,学习了{:4_101:}

龚蕾 发表于 2016-3-29 08:36:16

超逸绝尘 发表于 2016-3-31 21:12:59

shaobao0512 发表于 2016-3-25 21: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根据我的观察和实践,是这样安排的,希望能对你有参考:
1.凡是子公司的核心人才,关键管理人员,都是从总 ...

我也来学习了。

duruo521 发表于 2016-4-1 14:53:04

我们公司的做法是:
1、员工年资有关福利仍延续;年假等
2、不离职再入职;
3、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协议中约定,原劳动合同仍执行,只将履行合同主体变为目前单位,并约定清楚何时起薪酬、社保、公积金等由新主体负责

对员工无任何影响,处理起来又快又好~

duruo521 发表于 2016-4-1 14:54:08

duruo521 发表于 2016-4-1 14: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们公司的做法是:
1、员工年资有关福利仍延续;年假等
2、不离职再入职;


还有一点要注意的就是,同步要新签订新主体的保密合同、竞业合同等;因为变更协议只约定了劳动关系主体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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