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职工因公出差发生先兆流产后……
和大家交流一个事情。一个小单位的档案员,因为公司管理要求,凡事加盖公章的,必须由档案员带章出差加盖。小媳妇怀孕3个月+7天,出差前也没有向公司提出,也没有提交任何医嘱。结果在路上有沙石公路(搓板路),造成大出血。医院诊断“先兆流产”。
现在该员工家属提出:
1.公司给予赔偿
2.报销医疗费用
请问,现行法律法规有无明确规定?
公司现在就依据女职工特别保护规定,准备报生育保险,顺带加工伤保险,不知是否妥当
补充:现在查明车子是公司自己的车子,全险。
欢迎大家参与讨论啊 贵公司真是正规~
估计这个职工内心也是懵逼的~看情况倒是像该名职工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怀孕了~{:5_249:}
摆个小板凳,静候大神~{:5_253:} 是在沙石路上颠簸,造成流产??
没描述清楚 duruo521 发表于 2016-5-18 14: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在沙石路上颠簸,造成流产??
没描述清楚
沙石公路,就是那种坑坑洼洼,很不平整,坐在车里比较颠簸的乡村公路。
当时造成出血。到医院经过诊断,是 先兆流产,只好卧床养胎。 丙饼 发表于 2016-5-18 14: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贵公司真是正规~
估计这个职工内心也是懵逼的~看情况倒是像该名职工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怀孕了~
要了命了,咋这么不小心。 暂时先不满足任何条件。赶紧找律师吧。法院见。 是挺棘手的。那怎么赔偿啊?没有相关的经验。也是坐等大神{:5_257:} 在这种情况下很难说公司有多大的责任,毕竟从LZ的材料中看出公司对小媳妇怀孕这件事是全然不知的,公司准备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是对的。期待LZ后续报道...... 个人觉得生育险+医疗险+工伤,肯定是要的。员工主张赔偿合理合法。若真是流程,建议公司还要人性化的做些赔偿,而且,最好希望别留下什么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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