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子Esther 发表于 2016-5-19 15:39:17

经济赔偿金问题

       1.员工今年3月9日入职,试用期一个月,4月8日转正,试用期未签订合同,后来补签了,按入职当天3月9日签订,现公司5月18日通过QQ单方面辞退员工,未有任何辞退理由,也无书面通知,那么可以要求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外加经济补偿金吗?
        2,员工工资合同签订基本工资是1500,但是额外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签订保守秘密费用2000元,那么可以获得多少的经济补偿金呢?

酱子Esther 发表于 2016-5-19 15:40:16

所在地是闽南三角这里。公司的人事也是刚接手的,不是很懂

cyf019 发表于 2016-5-19 16:08:29

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或发放代通知金),经济补偿金正常情况下是半个月工资,以前几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为标准。

yangjieyu 发表于 2016-5-20 10:07:35

碰到这样的公司也是醉了,QQ就辞退员工了,连书面通知都没有!
一个月代通知金+半个月经济补偿金,标准是员工平均工资,不能以基本工资计;
保密协议不知道具体细节,一般是规定在职期间的保密义务,对于离职后保密费用看你公司是怎么签定的,如果有的话应该支付,不怕公司信息外泄也可不支付,这样看他从事什么岗位,掌握多少信息,一般情况下很难把握!

VivoLBJ 发表于 2016-5-20 10:37:57

本帖最后由 VivoLBJ 于 2016-5-25 15:58 编辑

该员工这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支付赔偿金,因其工作时间不长,需支付一个月的赔偿金,违法解除不存在一个月的待通知金,当然,该员工还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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