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uxingyie 发表于 2016-11-24 19:48:24

公司单方面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是否需赔偿

各位同行朋友好!
    案例:张三2003年1月1日入职深圳某服装公司,2010年1月1日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劳动合同,目前工资为税前30000元/月,现服装公司单方面通知张三自2017年1月1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请问公司是否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公司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要,补偿金额如何计算?

HR小蜜蜂 发表于 2017-3-1 14:42:50

1、可以解除;
2、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3、30000*7*2=42万。

zhangmeimei 发表于 2017-3-6 19:23:10

根据劳动合同法要求,以2008年为界限,分开计算,08年之前的不需要补偿金。08年到17年,合计9年。无固定期限及超过10年工龄的,应该是30000*9*2=30000*18=540000元。但是解除时,请将解除要求通知工会,征询工会意见。否则就是违法解除。
仅供参考。

annycici 发表于 2018-3-16 14:46:46

该员工月平均工资(30000元)已高于深圳市社平工资的3倍(20259元),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社平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补偿年限9年(2008年以上的不需要补偿),按以下计算方法给予补偿:
6753元×3(社平工资3倍)×9(工作年限)×2倍=364662元

lisongzhao 发表于 2018-3-17 16:04:11

都不一样的算法,各位以为哪个是正确的啊?

朱凯波 发表于 2019-4-18 10:44:26

本帖最后由 朱凯波 于 2019-4-18 10:50 编辑

2008年开始计算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是8年多一天,所以赔偿月数是8.5个月;
员工工资是叁万,高于2017年深圳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所以月工资按照8348*3=25044计算;
经济赔偿金=25044*8.5*2=425748元;
公司没提前一个月通知,代通知金为30000元;
以上合计45.57万元。

liuxingyie 发表于 2019-5-10 17:51:54

朱凯波 发表于 2019-4-18 10: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2008年开始计算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是8年多一天,所以赔偿月数是8.5个月;
员工工资是叁万,高于2017年深 ...

谢谢同行好友: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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